我很不爽......今晚我那位討厭的表姊來我家,一進我家就坐到我的筆電前面,沒有詢問主人的意見,就快快樂樂的用我的電腦,討厭鬼,但這才是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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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著聊著.....說到縣立圖書館 志工和員工聊天很大聲和圖書擺放凌亂的問題 我表姐就吵著說要寫信到縣長信箱反應.....
他們兩姐妹討論要怎麼寫檢舉信 (我本身不打算去投訴的 因為我籍貫不在那邊 而且抱怨一下就算了)
但是我表姊秉持著我很慘 別人也別想好過的理念 就幫我寫檢舉信.....
結果草苺小姐就回頭訓我:如果是他的話 她會直接跟志工或員工說 因為寫檢舉信 這樣是月及報告 會害到他們 要寫很多報告 很麻煩
以後你也是公務員 你也不想要碰到這種事情.....
如果是她的話 她寧可家長直接跟他說 不要這樣寫投訴信....
但是.....我覺得 如果家長直接跟你反應 老師難道不會對這個小朋有差別待遇嗎?
再另一點 我只是抱怨 我並不打算檢舉 因為我不想讓別人日子難過 現在吵著要寫檢舉信的是她兩姐妹 為什麼之後是我要被始作俑者訓......莫名奇妙
因為他們說 這樣的情況怎麼可以不檢舉 所以我才放手讓他們去寫檢舉信.....
寫那封檢舉信 也不是我用鍵盤 滑鼠 結果是我被訓.....神經病
後來有一封確認信 要我認證那封檢舉信是我記的 我就把認證信刪除了.....煩死了
所以我很不爽.....我就說 那就不要寄了 反正我也不是苗栗縣民
還有 昨天晚上我家請客 草苺小姐沒有問過我爸(東道主)的意思 就擅自請了校長(她的上司)來我家吃飯.....
她已經跟她的上司說了 才通知我爸.....完全是先斬後奏 討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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