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鮮師 分享
11 years ago
這裡面有民法「債務承擔」的概念,不過裡面有一段論述,概念是錯的,www.coolloud.org.tw/node...
JC鮮師
11 years ago
這一段~~所有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旗下的自救會,包括「聯福自救會」、「耀元自救會」、「興利自救會」、「東菱自救會」、「福昌自救會」、「太中自救會」皆要求資方概括承受勞委會這筆具有「救濟、墊償」性質的就業安定基金。以興利自救會及聯福自救會為例,當資方也向勞委會行文願意概括承受「就業安定基金」發放給勞工的這筆錢時,
JC鮮師
11 years ago
勞委會職訓局居然拿著徵信的結果向自救會的成員表示:「(向老闆追討這筆錢)對本局債權之確保十分不利!」請問,勞委會職訓局能不能夠向資方討到錢的責任是勞工應該要承擔的嗎?勞委會職訓局能夠藉由擔心老闆跑到海外,所以怕討不到債這種理由,反過來追討一輩子都沒辦法鑽法律漏洞、沒辦法捲款潛逃的台灣苦命勞工嗎?
lawee
11 years ago
所謂的『情理法』,『情』雖然是放在『法律』之前,但,也不能因為『情』而完全架空法律,視法律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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