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操練是「給」。盤算著如何才能在生命終結前,把自已今生得來的都給出去?怎麼給才能達到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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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人的宗旨是黑白分明,沒有灰色地帶,《梅蘭芳》我很白,《十月圍城》我很黑,剛好配搭。
人生這一段,我們汲汲營營追求著一切我們感到不足的事物。好,累積了很多後,死了,就一切歸零了嗎?當然,我們不這麼願意。我們這一輩子努力後留下的,當然希望在身後能留下。我就是這麼感受,所以有這麼一噗。
如果能留下愛,那麼這一輩子就不算白走了。朋友們認為如何?
怎麼得的圓滿,又怎麼給得合適,永遠都是難題....
依我的想法,人死了並不是就沒了,當在世時的所為,都會留下一種力,這種力的交互作用神秘而難以理解......
愛,也是這種力量之一,只是愛的力量本身的持久性跟作用是很大的....
是不是能得到效益,其實我比較認為在於使用這些力的手段....
先給我ㄧ碗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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