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想當那所謂的草莓族,但難道我就該繼續待在這種同事間勾心斗角,明明不爽還要假裝友好…還有,憑什麼單身就要被妳配東配西,這樣很好玩嗎?
最可怕的是老板,明明超時加班還要硬凹成理所當然不用付薪水,更甚者縱容某位員工偷懶加重大家工作…原來這些都是現在理所當然的工作環境,受不了離職後又說我們是草莓族!
那借問你們有沒有想過資方的所做所為與我們身處的工作環境?原來超時加班不給薪是合理的,原來老板想叫誰做到過勞死是應當的,還不用付資遣費呢!死了就不用付,真好是吧!
便利商店真的很血汗.......寧可去別的商店當店員也別待在那吧
反正現在的上一代都這樣,明明年輕時就不是這樣被對待的還自我感覺良好的覺得自己比較會吃苦
哼!我準備2月走,她(店長)本來想要我待到4月,等ㄧ個超會奉承她的舊員工來,但是我才不想等!!反正我去上班前就說我隨時會走,她也答應說我想走就走,就算她不肯我也在離職前ㄧ個月跟她說了!她敢不給薪,我就告去勞工局,看誰比較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