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years ago
江烟》賀事情圓滿和解落幕收工 https://images.plurk.com/1gpL05nAenAss0GMtqw9rG.jpg別說我把事情鬧大,是你們自找的。paste.plurk.com/show/138... (明明才剛說完)。」
http://i.imgur.co_m/VOucJ.pnghttp://i.imgur.co_m/ufrMH.png https://i.imgur.com/JHdBK.png
latest #82
江 烟
12 years ago
到底要來幾次?這種事。我已經非常厭倦
江 烟
12 years ago
要用別人的東西也不是說絕對不行,只是,在使用前先知會一聲是會花你多少時間嗎?
江 烟
12 years ago
才剛說完別不信邪,就讓我看到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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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烟
12 years ago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笑)
カララ
12 years ago
= =
(o・ェ・o)鬼
12 years ago
明明就只是要一個尊重罷了
響🍥
12 years ago
世上的屁孩還是不少的w
……真的,就像樓上上說的,別人免費提供絞盡腦汁的心血,只不過就只要求在使用前附上出處或通知一聲的尊重而已。而且最不可原諒的是,居然還是在江烟大都已經特地先發文聲明過之後。
呃........辛苦團大了..........
Secret。
12 years ago
= = "
Secret。
12 years ago
怎麼又來..........玩不膩阿(顯然事情是這樣沒錯唉)
不好意思針對這些我們也不能說寫什麼,特地把抄襲的東西給寫出來很抱歉,不過其它團也並非不是沒有這種體制,但是這已經是深入的習慣,沒必要特地寫出來。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這種規定是深入大家印象而無須再提的話,難道說先打出規定就是專利權了嗎?
嗯姑且問問老手,之前待在其他團的時候,有把這項規定明寫但是粉絲在劇情中死掉之後還有互動的嗎?
江 烟
12 years ago
aa005599: 在回答你之前,想先請問你是以什麼立場發言?當事人之一嗎?
_nuit: 嗯、什麼立場?
因為當事人是我朋友,就當成我是親友團吧。
他們說之前待過的團也有這樣的方式,只是沒有寫出來,而他們繼而延用。
會再另討新的方案,在這之前,他們都是在RC經過討論才創出專頁。
江 烟
12 years ago
還有,我不太清楚你的「老手」的定義是什麼?「深入的習慣」又是什麼?還有,請他們把那些團告訴我好嗎?光是這樣說,請問能證明什麼?
江 烟
12 years ago
相似之處不止一點。
何況我們是同性質同作品衍生的產物,這是讓我最介意的。
_nuit: 說實話我沒有進入過「角噗」這種非官方粉絲互動, 我所謂的老手是指「常常參與這種活動的人」,深入的習慣則是「已經是生根的思考方式,大家都知道所以會遵守」,那些團我會請他們舉出三個。
能證明什麼,我只想證明,她們都是作家,也不喜歡抄襲別人。
相似之處不只一點就是最重要的,合理的衍生範圍因此會減少。
江 烟
12 years ago
請注意,我沒有說因此批評它們的人格或是興趣/喜歡這麼做與否,我只是就事論事的要求他們將雷同的內容撤換掉或是附上參考來源。
江 烟
12 years ago
這不合理嗎?
_nuit: 不好意思,但是當我看到「世界上的屁孩也不少」我就激動了。
如果是格式雷同的話我們會換掉的。
基於這點的要求是合理的。
江 烟
12 years ago
那就麻煩等舉例了。
_nuit: 是的。
江 烟
12 years ago
每個人都有發言及抨擊或讚美的權利,都純屬個人想法。你今天會為了你的朋友挺身而出應該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吧?那位粉絲也只是以他的方式對我表示支持而已。
_nuit: 是同樣的道理。
不過方式太激烈有時候反而造成他與他的支持者的負面輿論。
江 烟
12 years ago
嗯,那就是導致這種行為的人該擔負的責任了,也是該預估的風險。
剛剛在RC經過討論了。
老實說好了,雖然很對不起被害人。
江 烟
12 years ago
對了,關於那些例子,請不要只列舉團名,我要看的是實例,就如同我拍照存證的方式。
創那個專頁,那個專頁剛好是某個女生喜歡的角色。她們就用那專頁做出「處罰粉絲」的舉動來報復。
嗯實例她們說很難找,因為是個「過程」。
江 烟
12 years ago
那就請它們撤換,或標明參考出處。
好的。
江 烟
12 years ago
創那個專頁,那個專頁剛好是某個女生喜歡的角色。她們就用那專頁做出「處罰粉絲」的舉動來報復
←我不知怎麼好像略知一二。但懲罰方式有很多。
江 烟
12 years ago
真是夠義氣的朋友。那請問還有什麼事情嗎?
沒了,只等實例出現。
江 烟
12 years ago
好。
江 烟
12 years ago
另外,時間先後也很重要。如果是要截噗浪內容,也請將時間收錄。麻煩了。
_nuit: 某位朋友有時光機,應該是能找到的
www.plurk.com/p/g1zcrp
這是八個月前的殺粉絲的劇情,後來在4/8與奇犽有所互動,之後就沒有了。
江 烟
12 years ago
好的。那麼請問,本團的殺人制是創於什麼時候呢?
江 烟
12 years ago
貌似2011/06/12。
江 烟
12 years ago
請問依你及你的朋友之見,我是否也該追究那團以示公平?
ㄏㄒ,暫停中。 分享
12 years ago
21:08:30
說真的就算是屁孩也不會那麼智障在他發了那個噗貼的隔天馬上抄襲
而且哪個屁孩會這樣乖乖的道歉
依照剛剛在RC這段的談話,是在隔天辦的。 https://images.plurk.com/31ZEfulemV0nklOAnxTyY0.jpg
江 烟
12 years ago
嗯,姑且別說抄襲,言重了。就說過分雷同吧。
請問這是實例之一嗎?
是的,這是實例。
目前只有一個
江 烟
12 years ago
請問,為了表示負責,我是否也該追究一下你剛才貼的實例連結的角噗團呢?這樣有沒有可能讓你們好受點?
江 烟
12 years ago
另外謝謝你們提供。
謝謝,不過不需要了。
我來這裡回應只是單純想表明一下我們不是不負責不出面解釋的人而已。
江 烟
12 years ago
說實話我沒有進入過「角噗」這種非官方粉絲互動
→既然你貌似對角噗不太熟悉,那麼在此順便告訴你一點,你剛才分享的實例連結,那個團也曾經因為挑戰制度而被我以公開方式告誡。
江 烟
12 years ago
要看連結嗎?
如果可以的話請給我們,因為是新團所以並不瞭解,希望瞭解下場。
江 烟
12 years ago
對了,其實我是知道那團有默默啟動類似本團殺人制的規則,但因為沒有太明目張膽,所以我想說睜隻眼閉隻眼,別太為難同是獵人愛好者。
江 烟
12 years ago
此外,它們對於殺人制並沒有太實質的文意雷同處,不像這次事件……因此恕我沒讓他們遭到和你們相同的待遇。
江 烟
12 years ago
在此,恕我為這次公開呈現方式表達遺憾,因為如我一開始所言,「我已經非常厭倦」這種事。而你們剛好在我才又經歷完一次不愉快事件後被我發現……
我能理解的,一講再講之後馬上被冒犯是讓人很不悅的。
每個人的EQ都不是像聖人一樣。
江 烟
12 years ago
我剛才已收到貴臉書獵人團的訊息,很感謝你們願意用這麼有誠意又成熟的方式解決。
江 烟
12 years ago
…不過,剛才一看又不見了。
江 烟
12 years ago
但我也截圖下來,介意我在此分享以表示事情算是落幕和解嗎?
江 烟
12 years ago
*有
不介意!能和解是最好的
她們會再貼一次,如果又手滑我就跟她們不是兄弟。
江 烟
12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gpL05nAenAss0GMtqw9rG.jpgIt's ok.我貼我有按讚和回覆過的截圖就好。那麼在此就不重新回應臉書了。
江 烟
12 years ago
此外,為表誠意,我會將有截到貴團網址的圖片連結弄成失效無法點閱的狀態。
謝謝合作,剛剛也打擾各位了。
江 烟
12 years ago
Done.再次說聲感謝各位如此乾脆沒有搞成無意義的長期抗戰。
江 烟
12 years ago
我真的好感動……O_Q讓我給夠義氣的朋友一個愛的擁抱好嗎?(去死)
來吧(###########
江 烟
12 years ago
aa005599: (抱緊你)
(只好跟著抱(?
一回來就看到這麼感人的一幕
獨樂樂不如眾越樂,乾脆圍成圈圈一起露營燒火(????????
響🍥
12 years ago
辛苦了!!! 快速和平落幕很好 (applause)
(架營火(?
(o・ェ・o)鬼
12 years ago
:-D
江 烟
12 years ago
恕我先下場休息一下,其實太久沒動腦突然處理這種事快榨乾我精力。(眼皮超沉)←弱
很高興認識你,夠義氣的好朋友。(整個快變暱稱####)
大家好好玩。 (wave)
我是夠義氣的好朋友(???
那掰掰囉。
順利落幕真是太好了
(新粉偷看
笨風//Na+
12 years ago
太好了+1
Secret。
12 years ago
恭喜老爺賀喜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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