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廿五歲進台大,起薪只有一千五百元,一般公司職員有的月薪四、五千元。如今因為民進黨立委挑撥勞工、軍公教,造成族群、階級對立,政府官員沒種,從頭到尾沒替退休軍公教說句公道話,就打破「信賴原則」,「讓我們覺得一點尊嚴都沒有,感覺好像在要飯吃。」
所以他大約民國60年月領1500....以當時的水準而言,不算少啊!60年代我老爸在建設公司一個月2千
在學校做庶務,能有多忙壓力是有多大,更不要說寒暑假工時減半
後還我老爸去考公務員,所以當時民國60年代已經很多人想當公務員了,輕鬆鐵飯碗
軍公教的退休金是用退休時的本俸去算的,拿25歲1500元來說嘴不怕被打臉也突顯了腦子有洞
如果公務員的水準就只有這樣,那國家有7成是這些混蛋搞垮的
這名字也突顯了高級外省人 XDDD 在民進黨還沒發動之前最好快閃
這些王八蛋也不想想,世間有那種不用工作卻有年終獎金的公司嗎?如果他當老闆,他會這樣發薪水給退休員工嗎?
一定不會的嘛!但是卻要求全民付他們年終獎金!王八蛋
DPP只會批鬥18%,卻不提醒民眾84年取消18%之後,終身俸的計算是用年資基數x2去計算的,結果花更多
對於行政院昨天的決定,不願具名的退役中將聞訊大怒,嘴裡蹦出一句「可惡!」他說,軍人風險大,相對自然要有照顧,「我高空跳傘時,現在說要砍我錢的人你們在哪裡?」現在批評的人,當初為什麼不來考軍校?
我記得我讀國中時,只有不唸書喜歡打架的人才會去念軍校,簡單說,就是沒出息的人才去念軍校
為什麼我不是既得利益者?
Y姓少校服役滿廿年退伍,他的月退俸雖有五萬餘元,還是不夠養家還房貸,退伍後仍繼續工作。
當景氣大好時..民間企業有選擇權 分紅入股 員工庫藏股 年終50個月...軍公教人員 還是1.5個月
當台灣景氣不好..對岸企業高薪挖角..一般公司從業人員可以新台幣換人民幣 外加安家費..小弟如到大陸任職.還要面臨刑法審判
ycc717: CC爺..這也是最要命的地方..新制與舊制..人事單位就用行政命令帶過..
但它的立意就是如此..我們也希望退休俸給能夠入法...
行政命令不可能超越法律的授權範圍,在範圍內就是裁量,既是裁量也就有可能變動
小弟的弟弟當年棄公..轉跑道到聯電..華碩..我問他在意甚麼公務員年終獎金...他哈哈大笑
熙爺 我心裡面是希望把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廢除..刑法專章也廢除...公務員比照勞工..適用勞基法....但藍綠敢嗎??
簡單的說,現在軍公教人員月退休所得就是:依退休前一年每月平均薪資(包含本薪、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年終獎金、考核獎金)
賓哥我是覺得不要再向全民拿不公不義的錢,雖然我老爸的1.5個月年終慰問金也沒了
現在的問題就是..這幾年台經濟被搞得一蹋糊塗...這些人完全不用負責
落實這筆預算的初衷,有需要的人可以被幫助,其他不需要又搭順風車的人就沒這筆錢
對我而言..公務員就是勞工..如果能落實就沒不公不義
yehshichow: 熙爺..就事論理啦..我不太在乎 我能領多少...我只在乎..公教人員也是勞動者 也有勞動基本人權..
把公務人員任用法 刑法專章給廢...一切比照勞基法...這樣不是天下太平
昨天倒是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義大利法院將預測地震失準的公務員判刑,台灣會這樣嗎?不會
熙爺 你贊不贊成 停用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一切比照勞基法
多數退休人員已把年終慰問金當作待遇的一部分,有人提早退休或選擇退休金領取方式時都已將一個半月本俸的「慰問金」納入考慮,現在突然取消,除了罵政府背信外,將來一定以選票來發洩不滿。
賓哥,說真的你說的那些法規我沒涉略,但我覺得公務員喊喊爽的,不要說藍綠敢不敢廢除那些法規,問問自己敢不敢辭職吧,
最好是用選票發洩不滿,換上一個改革更大刀闊斧的,連18趴都改為定存利率+一個固定利率(例如3%或5%)
今天DPP提出這些,正中KMT政府下懷,只要裝成一副被迫害者的樣子,到時候選舉再把責任一推,該有的票跑不了多少
我認為這些深藍鐵票跑不動的啦,KMT怎麼會擔心,您不知綠色執政那8年,這群人生不如死啊
還有增加領月退者心中對未來不確定的擔憂,買房自然也會比較保
我個人是敢辭啦..但我轉到對岸任職 ..還要受刑法追訴 我哪敢辭!!我家小弟 到對岸任職可是爽到不行...這就是差別.
倒是從今年春節開始,我必須開始向保勞保的兒子索討壓歲錢供過年時更多的開銷,相信他也會因此「有感」的
binbin999: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只要離職滿三年就不受影響,如果薪資好這麼多,三年一下就賺回來了不是嗎?
我倒是想問退休將領都可以去對岸高就了,法律有用嗎?
ycc717: 第 九十 條 前項以外之現職及退離職未滿三年之公務員,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5 條
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
,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甚麼叫奢侈放蕩.甚嚜叫冶遊
14-1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他廿五歲進台大,起薪只有一千五百元,一般公司職員有的月薪四、五千元" <--- 這句話 經得起考驗??
如果他起新1500 當時ㄉ一班人 工資肯定低於1000
我妹妹出生後 沒母奶喝 喝奶粉 喝得很兇 我父親打工收入不夠 只好去賣血
CC哥 說得讚 這些所謂的公務員 多少人敢站出來 當初是走大門走大道 考上的
14-1有在用嗎? 菜英文任宇昌董事長又是怎麼回事
33條2項: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這是一般的工作嗎? 就算一般人也不准啊,又不是獨獨針對公務員
一下子 公務員 一下子 公營行庫老董 一下子 可以跑去民營金融機構當門神
ycc717: 轉任..當然是現職轉任嘛..大陸公私部門都一樣嘛..還可以等你3年
其實 我的立意很簡單..廢公務員專法..併入勞基法.很簡單
所以我才說如果薪資那麼誘人就先辭起來放3年啊,對岸要的是你的能力吧? 如果是要最新的情報那就是另一個問題
公務員專法要廢是很難的啦,處理公眾事務就有很多圖私亂搞的空間,防君子也防小人,但多給薪水以養廉應該很夠了吧,其他制度福利就是以前留下來的,隨著時局當然有檢討的必要
ycc717: CC爺 別人來應徵現在工作..他跟你說3年後才能上任..你會接受??
ycc717: 對嘛..就是養廉嘛..台公務員薪水很優嗎...去看新加坡公務員薪水..以前是取前五高薪行業中位數.
先辭起來放3年這中文很難懂嗎? 這3年間做其他工作啊,反正因對岸薪水很優沃,所以才想去對岸工作不是嗎?
binbin999: 新加坡咧,物價差多少,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公務員要求的是使用物品都要名牌精品,吃好穿好重品味,開名車擁年輕美眉,那再多薪水也不足以養廉
新加坡公務員退休金是全面的確定提撥制=個人帳戶制,台灣的公務員要嗎?
ycc717: CC爺..公務員為何不能像民間企業人士說走就走..為何特別要放3年...為何要有差別
這種專業問題請洽立法委員和大法官, 為何"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會要求公務員要放3年
這條例81年立法以來歷經15次修改,33條和90條如果真的不合理,為何沒被修過。當年如果不滿意這些法律,可以不要當公務員啊,也沒人逼你去做。
ycc717: CC爺 你這話跟張部長講的 見不得別人好..或其他公務員講的..眼紅 有本領來考公務員啊.有何兩樣..只會製造衝突吧
刑法的體系本來就是國家、社會再個人法益,所以公務員的特別規定不可能改的,還是不要想太多
一般公務員擁名車 名牌精品 不多吧...小弟一件襯杉10年也還在穿啊..
車子15年一樣開得很高興
那賓哥的意思是說,不管時局如何公務人員的薪資退撫只能漲只能多,不能減不能少
信賴保護原則屁話一句...勞保基金不夠了 不就在說 要砍給付 這時候 信賴保護原則 到哪裡去
不過政府不會那麼笨 信賴值得保護但也要斟酌公益。當國家財政困囧,還必要支付大量預算給公務人員的薪給退撫,這樣會符合公益?
釋字525也幫忙說明了,政府如何面對信賴保護原則予以耍賴: 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因為金額太大 加上當初訂的所得替代率 跟費率 有問題
雖然 雇主繳的六成保費 也是工資一部分 但沒拿到 沒感覺
偶還有五年 可以辦退休給附 應該還有機會拿到
勞委會公布勞保基金潛藏負債高達七.三兆元,破產時間加速提前到民國一一六年後,
7.3兆 相對於每年 中央政府預算收支結餘 這是天文數字 還不出來ㄉ
以這幾年 大減稅ㄉ結果 財政部出現赤字 就不錯ㄌ 哪來ㄉ盈餘去補這缺口
舉債 還是要還 而且當財政赤字越嚴重 舉債成本將會飆高
電信賣完了 賣水電 台電 台水 台鐵...連高速公路 都可以賣
再用那招啊~發行新新台幣,用1元新新台幣回收4萬元新台幣
di1800: 不久的未來要發行新新台幣,貸款越多賺得越多啊
di1800: 你要大賺了,到時候你還的金額會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