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被房東太太嚇了一大跳...........我覺得...我們還是開始來找房子好了Orz|||
latest #20 這麼晚了...沒事吧
原本說好雖然我們只租二樓,但一樓公共空間(廚房及客廳)都給我們使用,只留一樓的一間套房及和室他們偶爾會來住,那時說好租屋期間他們不再收民宿客人
誰知後來又反悔,說偶爾還是會接...今天是我們搬來後第一次有民宿客人來住,結果客人到剛剛才到,我坐在2樓書房上網,房東太太突然出現在房門口,說要來找之前放在櫃子裡的給客人用的牙刷牙膏@@
其實之前已經有好幾次他們沒經過我們同意,就直接跑上二樓來,說是要查看水管什麼的...雖然他們人都很好~但我們對於隱私權的定義好像概念不太一致@@
一樓要收民宿客人我們也沒話說,因為當時只是口頭承諾說不收,並沒有寫在合約裡。但二樓都已經租給我們了,還常常突然跑上來真的有點OOXX
啊....
感覺很不好
一但租賃,房東就不得「任意」進入房客住所找尋所有物,我們這裡曾經鬧到警察來過。你們簽約多久?怕你們若要提前解約,又得賠償剩餘租金。這種「不會再收民宿房客」的口頭約定,如果沒有白紙黑字,會很難認定,最好是補上書面契約。人善就是被人欺。
如果有需要我老公可幫妳看看合約喔!
租賃期間內,房東就已出租之房屋,已無使用收益之權利。所以除非經房客同意或有其他之正當理由;否則房東不能擅自進入房客的房間,更不用說威脅將房客的物品搬出。如果房東未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客房間、並將房客的物品搬出者,恐將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刑責。
不過因為他都有「告知」,所以或許只能協調,或者自行加裝門鎖,免得他突然出現(搬出後記得改回原狀)
房東這樣的行為讓人沒隱私更沒安全感ㄋ!像我們家拔拔常只穿內褲走來走去..那不就很尷尬...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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