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海帶
12 years ago
台灣接單購料~大陸進料委外加工~大陸出貨給台灣客戶(以客戶名義進口),此時課稅問題:客戶需繳稅範圍=>1.客戶進口關稅(進項)+2.台灣公司開立發票給客戶(進項),因此產生重複課稅疑慮;或者應該視為國外交貨,所以不開立國內發票?(此Case不考慮由台灣公司進口報關)有神人回覆嗎?
掰噗~
12 years ago
蛤?
miles
12 years ago
這要先釐清金流在說
滷海帶
12 years ago
有點打錯了~~應該是台灣公司開發票給國外(大陸)工廠~修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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滷海帶
12 years ago
金流是給付給台灣~~台灣僅支付加工費給大陸
miles
12 years ago
看啦!!非公開比較有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