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不透
由在下為您簡單說明一下,複合關係代名詞就字面而言,意指將不指定對象的代名詞(包含人、事、物)統合為該代名詞,簡化用法為-(代名詞)-ever
也就是說,任何一個有可能的人(who),就會變成whoever;以此類推,whatever就是任何有可能的事...
以大小姐您課本中的第一個例子而言,名詞子句就是"Whoever...the bread",這一段文字本身是闡述著一件事情─「任何一個人能從他/她拿到的那塊麵包中找到硬幣」,這件事情可以用 it 來替代,我們可以把任何一個人簡化為某個人,在英文中就是所謂的Whoever
簡而言之,複合關係代名詞,在名詞子句中就相當於那個子句的主詞
...許久以後,在下才發現原來這是一年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