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修長的右手拂去畫架上的些許灰塵,金色的眼眸罕見的露出了眷戀。雖然會當上藝術家是意外,但是畢竟繪畫陪伴了自己將近二十年,而自己將不能在這個地方繼續作畫了,這個自己待了二十五年的房間。
收拾著微亂的房間,落在地板上的顏料、晾在窗沿風乾的畫筆、畫架上長短不一的炭筆、各式各樣的畫具……每一種色彩都勾起自己不同的回憶。
將作畫的必需品一項一項收進行李箱,也在心中一點一點和這個自己厭惡的世界絕別。
那孩子,似乎瘋了。在自己七歲那年出生的那個孩子,總是屁顛屁顛跟在自己後頭的那個孩子,用略高的嗓音喊著自己涼哥哥的那個孩子,瘋了。
『還見的到他嗎?』晃了晃腦袋,這麼想的自己,真蠢。
似血的猩紅,是人體內佔了最多的顏色,也是自己最喜歡的顏色。不同於胭脂的艷紅以及朱砂的赤紅,是介於紅色與橘色間的紅,那個自己認為最能代表靈魂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