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g0326
12 years ago
其實勞工局早在86年那一年就廢掉試用期的法則了!!現在的雇主有試用期的規定其實是不合理的~~若有勞工的權益受損其實是可以到勞工局舉發你的就雇主的!!
掰噗~
12 years ago
人算不如天算 (nottalking)
立即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