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每次問自己的時候都能夠憶起之所以選擇去繼續過這段人生、繼續活下去的理由、初衷,但總是在轉眼之間就會忘得一乾二淨。
人們經常說,為了活下去,我們必須要做些甚麽甚麽。只是,從沒有怎樣聽到人們說著,為了甚麽甚麽的目標,他們「希望」可以繼續活下去。還記得在之前跟蘇大姊的某一番討論之中,就這個「存活-意義」的優先順序發表過見解。
她說:「沒有存活,談甚麽意義。」而我說:「沒有意義,何必存活。」這就是我的答案。我經常問自己,早死跟遲死於只為存活而存活的人來說,除了活比較長的要辛苦多幾年之外,分別在哪裡?
如果我只是這個世界裡的某個只會在消失之前存活片刻的獨立體,那麽在我「消失」之後,從那個「我從此不再存在」的片刻之後,於世界來說,它依然在轉動;於我來說,消失的卻是世界。
無論如何,在那樣的一個瞬間之後,一切都變得不再具有意義。於世界、於自己來說,那都是一樣的。就算你在世上有何種豐功偉業,其他能做到的人也大有人在。就算在世上得到了甚麽都好,若到最後都只能消失不見的話,那也是徒勞無益。
然而,「存在」是有意義的,這是我的信念。故此,生命必然是永遠長存的。沒有任何的一個瞬間能夠抹滅,也沒有任何事物能夠使你煙消雲散。所以,為存活而勞碌,於我沒有任何意義,不過是種自我的迷失而已。
存在的意義,只能夠由自己親自釐定,因為我在活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沒有人有能力掌控另一個人的思想,意志,故此沒有人有能力影響另一個人的人生,因為人生就是由選擇所串連而成的故事,這就是意志的絕對自由。
所以,我的選擇是甚麽,人生就是甚麽。那就是說,我在此時此地,只為了完成我的目標而存在。我做這個,不為別的,只因為我有我想要完成的事。我在這裡,只因為我有屬於我自己的理由,僅此而已。這就是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