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ybey
12 years ago
原來...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evilsmirk)
douglass says
12 years ago
還有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含加班共十二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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