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Google亞太區基礎建設營運總監 表示 : ...
我覺得張善政應該去 NCC 當委員才對. 至於主委, 就給那個號稱新聞局時代沒打壓言論的宋叛, 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主委不需要專業, 只需要專業的特助. 這個位置是調和鼎鼐擋子彈用的.
蘇蘅跟彭芸明明都是新聞學者, 結果卻打壓言論自由. 以前大人都會罵說 書讀到背後去了, 哼哼這兩個大教授, 書教到背後去了.
哪來的貳傳媒啦
我自己加的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關心旺旺要不要吃下中嘉, 因為 MSO 透過技術阻擋進而箝制言論, 是類比時代的事情, 因為頻道 100 個, 取得執照的電台卻有 200 個.. 有線數位化之後, 根本不可能再有這種鳥事發生.
花四天時間, 結果把球踢給陳冲
有高人指點說, 要去馬米酒臉書反映才有用. 我討厭臉書
挫屎
反巨獸 6學者列12理由 A.旺中承諾2017年數位化達80%;但旺中購併案銀行貸款7、8成,將負債5、6百億元,以收視戶月繳550元估算,110元要付利息、340元付本金、剩下100元要付頻道授權金和經營系統台,根本無力做數位化投資
其實我贊成併購, 因為這樣旺旺蔡會不堪虧損. MSO 的市場趨勢向下無誤, 現在要啟動數位化, 剛好會買在崩盤前的高點
只要新華社央視能夠經由旺中合法落地,黨庫挹注也是一門划算的投資
如果真的是一個民主開放多元的社會, 新華社央視落地根本就沒在怕的, 那只不過是另一個 CNN, 米國觀點換成中囯觀點而已.
有線電視數位化之後,我還希望可以看到半島電視台這種新聞台呢.
台灣的外勞外傭很多, 應該讓東南亞的電視節目也可以落地才對.
《蘋果日報》編輯部 攝影部 突發組合共約10名員工突然被解僱
如果裁的是香港人, 而且只有 20 人, 表示在精簡人力裁汰冗員. 不是太糟. 蘋果裁狗仔, 表示跟拍行為在收斂.
其實我比較希望突然爆出壹電視歇業清算的消息, 因為股價會馬上翻倍
哼哼爛蘋果
NCC 擺明不沾鍋, 什麼都不關它的事
哈哈我已經不大想管了說. 既然重演當年大同電信熱臉貼冷屁股的戲碼, 現在只想放下
壹電視清算收攤的話, 壹傳媒股票至少馬上翻倍, 我巴不得她倒掉啊
蘋果不鳥我, 壹電視不鳥我, 管媽不鳥我, 高金不鳥我, NCC 不鳥我, 總統府不鳥我. 真抱歉打擾大家了, 拜拜
而且老實說真讓我去重整電視圈的秩序, 大概也會引來殺身之禍, 我又不是頭殼壞去, 才不幹咧.
不過收手前要臨去秋波, 等一下來註冊免洗帳號, 去馬米酒臉書ㄉㄠˊ
加油
NCC 避重就輕. 明明講的是整體產業規劃, 卻拿釋照這件小事出來混淆視聽. 我有那麼瞎嗎?
本業虧損9.73億港元(37.6億台幣),但有出售動畫事業的業外收益挹注,集團年度虧損1.8億港元(6.9億台幣),為連續第2年度虧損。
肥佬黎自己把動畫吃下來, 財務作帳嘛
假設用過去半年同樣速度燒下去 明年三月淨值為 1.158 P/B 大約 0.5
如果直接用本業虧損來估計, 淨值約 0.893 港元.
但是肥佬自己拿錢出來填掉錢坑, 帳應該會做得比這個數字好看.
既然都不肯理我, 那 1TV 趕快倒一倒吧
報導最後一句寫
但因整體環境尚未明朗 集團對未來數月前景持審慎態度
意思就是說, 再撐也過不了幾個月, 無線執照大概就是升天或下地獄的關鍵了.
利空不跌, 沒量.
帳應該會做得比這個數字好看做帳做很兇
互聯網業務規模小, 當它不存在;
報章書籍雜誌, 營收微增, 考慮通膨後算是持平而已. 成本增加前面報導有講, 是因為資訊跨平台到電視與網路的關係.
重點來了. 肥佬黎去年 7 月挽起袖子捐血, 9 月還沒入帳; 今年 3 月電視業務的帳給這麼難看, 極可能是洗大澡, 不然應該會想盡辦法粉飾太平才對.
冠軍台最近的廣告都嘛排滿滿
前幾天跟網站直播同時監看永康頭殼秀, 網站的商業廣告沒幾則, 然後一直滾動台內節目廣告; 結果冠軍台商業廣告播滿滿, 甚至比表定時間還長, 造成廣告前廣告後, 網站跟冠軍台兩邊的秒差越拉越長.
而且冠軍台的廣告主都是大廠牌, 一下 P&G 一下聯合利華, 再也不是一開始的字卡廣告.
重點是, 這些廣告收入都不會反映在 3 月的年報中
垃圾信件夾看到這東西
明明就是不敢承擔責任, 想要拖到 7/31 安全下莊
垃圾信件夾看到這東西收到了
少了 *#, 多了 ∧∨+- 與 紅綠橙藍
才沒有什麼反應迅速操控靈敏咧, 只不過是比照電視遙控器, 有上下選台 跟 音量大小 罷了. 還是 MOD 的遙控器比較厲害, 可以同時遙控電視機.
實際試用下來, 那個圓圈不大好用, 其他部分的觸感有提升. 僅此而已, 沒什麼顯著進步或退步的地方. 黎胖這筆錢大概是白花了.
黃子哲 怎麼找 都是 章孝嚴立法委員的辦公室主任 ... 章現在已經不是立委了吧 ... 好像沒有影響力啊
各家新業者不去挖馬路, 基本上跟 DRAM 業的廝殺有點異曲同工. 只要環境長那個樣子, 任誰去擔任每一個競爭角色, 多會落入相同結果. DRAM 因為缺乏絕對技術門檻, 僧少粥多特性, 搞到最後就是流血殺價; 新業者不挖馬路不鋪線, 也是整體環境形塑出來的結果.
台灣的環境除了大家關注的都會地區之外, 鄉下地方的鋪設成本才高. 鄉下都可以擺爛了, 那都會地區也來擺爛會怎樣呢? 當所有競爭成員都這麼想的時候, 自然會形成默契. 更何況都會地區馬路開挖的確有相當程度的困難, 超擾民的.
站在國家政策的高度來思考, 有兩條路可走.
一是設計一套規則, 新固網不鋪線就用市場力量自然倒店.
二是考量到 last mile 一甲子建設功力確實門檻過高, 所以把最後一哩及其管道空間定為公共財, 用強制徵收的方法發給補償. (當初民營化怎麼計價就照價徵收).
如果走市場競爭自然淘汰這招, 弄不好就會倒到剩一家花店, 證明劉兆玄的腦袋不靈光, 電信自由化根本就是餿主意; 而葉菊蘭也是笨蛋劊子手, 賤賣國產.
要是走強制徵收這條路, 花店在這將近廿年的 last mile 新增建設成本, 也是新固網業者本該肩負的社會責任. 新固網必須拿出一樣多的錢出來, 買了贖罪券添了香油錢之後, 才有資格談租用.
新固網拿出來的錢可以成立電信基金, 專門拿來維護網路人權. 例如偏遠地區拉光纜, 用戶不必多繳電杆稅.
last mile 的重點在管道空間, 銅線光纜跳線箱倒不見得那麼有價值. 如何讓管道空間過渡到公共化, 讓各家業者合理租用空間自行佈線, 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這篇最後提到
但如果last mile釋出還不足以促成競爭,恐怕就要像英國、歐盟和日本那樣,考慮拆解既有獨占業者了。
照電信工會這種蠻幹的抗議法, 直接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