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ricaChild_K
12 years ago
我想你的指控即使可以起訴,恐怕很難勝訴,最多就是私下和解...因為
1) wEston發在個人FB
2) 並無指名道姓(或連結你的FB)
而且如果你的指控成立,那麼你也會受到相同控訴,因為 1) 你的個人FB也有影射事件 2) 你的個人FB也影射阿正貼文中的人,且也有不實的批評
AmericaChild_K
12 years ago
所以,從邏輯來看,大米不就要告你了嗎?
因為你們都揭他人隱私,而且還是謠言,其中亦包含情緒性、攻擊性字眼。
比如說,你也貼了阿正跟黑犬的對話內容於你FB上,也就是你揭露他人隱私啊,因為他們兩人並沒有同意你可以貼在自己FB。
以為把事情鬧大對方就會怕的心態吧 (unsure)
AmericaChild_K
12 years ago
如果大家都走在法律的鋼索上,互相想把對方推下去,這樣對彼此有什麼好處呢?
所以這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法或說浪費司法資源,我覺得網上本來就會有很多冷嘲熱諷,不論彼此是否相識;但若別人每提到自己一句,就要認真回應的話,那不是沒完沒了? 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歡自己,總會有人批評或暗處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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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Child_K
12 years ago
這是在下面回應的人獎的
AmericaChild_K
12 years ago
你可能提出的告訴,罪名大略是散布不實言論、毀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吧? 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你必須舉證別人私下的言論,對你造成生活上的困擾,我個人認為這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