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寶貝 分享
2012-03-06T02:08:47.000Z
廿七歲王姓女子與李姓男友登記結婚,要求婚後李得「買包、買車」給她;兩人辦妥登記不到一小時又來辦離婚,原因是王女離開戶政事務所,就立即拉李到車廠「下單」,李勸暫緩,王怒嗆「不買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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