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sen says
12 years ago
當我們面對兩個可能的方案,而焦慮得不知何所抉擇時,通常表示這兩個方案或者一樣好,或者一樣壞,因而實際上選擇那個都一樣,唯一的差別只是先後之序而已。
mintsen says
12 years ago
愈是讓我們焦慮得厲害的,其實差別愈小,越不值得焦慮。反而真正有明顯的好壞差別時,我們輕易的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mintsen says
12 years ago
可是我們卻經常看不到長遠的將來,短視地盯著兩案短期內的得失:想選甲案,就捨不得乙案的好處;想選乙案,又捨不得甲案的好處。如果看得夠遠,人生長則八、九十,短則五、六十年,先做那一件事又有什麼關係?
mintsen says
12 years ago
若那兩個你都想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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