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今天早上去新光醫院聽緊急救護人員的會員大會,順便討論一些實地操作,到醫院前救護工作,以及醫院救護工作分工的細則! 說實在的,現在都講求民主,一切依『法』行事,民眾也有機會去申訴那些醫療步驟出了問題,要求賠償,但是分得那麼細,遇到真正的狀況………應變能力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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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13 years ago
加油嚕! (dance_bzz)
shufa
13 years ago
當義工?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在99年的時候跟俊宏去考EMT-1(中華民國初級緊急救護人員)的證照,這一張證照是需要受訓通過,以及讓法律可以保障這些人員,進行合法的施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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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這個可以在救護車上面實習,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再往上考EMT-2 以及 EMT-P或其他相關的證照,每一程都要經過專業的受訓以及嚴格要求,還需要實習,才能夠拿到證照,包含山難求援也有!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會去考證照的人,不外乎就學生(不知道未來要做啥,先考起來用),醫護人員,因為這一塊會跟急診室的工作習習相關,消防隊員,民間的救護車人員,以及養老院人員等等…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如果我有正常的工作,下班之後有空,可以去安排時間,跟消防隊或者其他相關救護車上面實習,這個應該就是義工! 其他就是因為工作相關而去考的證照!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新北市及台北市很努力在這一塊,想要提到「到院前的救活率」,所以在人員訓練方面也很紮實,會有一些侵入性治療(例如:注射或給藥,以及氣管插管) ,這些動作在發生危急的時候,是要當下處理的,如果等上擔架救護車到醫院,有些事情不做,一條人命可能就陷入更危險的情況。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但是這個社會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一切依『法』行事,EMT協會有心,也要經過消防局、衛生局等等相關單位的核準,重新定立操作流程,才能夠給予EMT的人員一份保障,不然醫療糾紛頻傳,每筆金額都是付擔不起的!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這一次還有請到「上海瑞金醫院的急診室主任」,他對於新北市和台北市授予EMT的程序相當多也相當的完善,覺得很好! 但是在大陸那邊的醫療糾紛相當多,他還是強調任何事情,還是送到醫院來急救是最好也不過的事情! 而且台灣就這麼一丁點大,為什麼各縣市的一些作業流程與衛生局制定的不太一樣!
好奇寶寶
13 years ago
www.wretch.cc/blog/cuore... ^0^ 乾脆打成網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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