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原諒該愛滋器官捐贈者! 害的家人要背負原本出自善意的罪行 害的所有跟這起醫療事件相關、有可能遭傳染的所有人員要承受多大的心理壓力 連自己的男友都不知情... 罪孽深重!
你怎麼確定他生前簽署同意書時,對於自己的病情是知情的呢?而且家屬也不知情。這件是錯的是行政疏失,怎麼能怪到感染者頭上?
聽說是家人在該病患死後才同意捐出 該病患生前並未簽署器官移植同意書
而且 他對自己的病情很清楚! 請看相關報導 他都是瞞著所有人偷偷來台北看病的!
我講的 跟醫療方面的行政疏失是兩回事 醫療疏失的部分已經很清楚了
如果他知情但仍簽了同意書,那的確很不應該,比利用捐血作檢測的行為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