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小歐
13 years ago
考試院今天證實,目前任職於桃園縣的邱姓公務員,98年調任時應為4職等,卻被誤審為5職等,縣政府、銓敘部都沒有察覺,2年多來多領薪資約30萬元。考試院將懲處相關承辦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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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小歐
13 years ago
至於邱女本人,呂秋慧說,由於錯不在她,依照「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3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追究當事人責任,2年來多領的薪資也不會追回。未來邱女若照程序升到第5職等,要再升薦任第6職等,可以不用再訓練一次。
迪小歐
13 years ago
賺到了她
迪小歐
1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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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小歐
13 years ago
要是你的薪水被多發 你會交回嗎
迪小歐
13 years ago
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今天沒提要追回我當然裝傻
迪小歐
13 years ago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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