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Google Android Market事件感想:關鍵點很多人都有偏差...真正的關鍵點在於"Google是否有準備好建立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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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一個Service並不是做出來就代表他準備好了,很多時候,使用者無法"承受"(而非無法忍受)你一在地修正跟調整,而Service開始提供後,也不會有機會讓你去修改底層的東西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那麼,回到這次的事件,Google真的準備好了嗎?這就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很多人說,Google原本的退費時間很合理,是24小時,只是後來改成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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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據說,這樣的變更,是因為有部分Digital Content Provider對Google提出了抗議,認為24hours已經足以讓User看完所有的內容,會造成他們的損失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所以,Google更改了退費時間限制,把24hours改為15minutes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假設這個說法成立好了,畢竟我沒有使用Android,不知道是真是假,那麼很明顯的,Android Market從一開始就沒有完整的商品分類機制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所以他會把Digital Content 跟 Application混在一起,導致他必須要將所有的商品都套用同樣的規則,那麼,這就產生了我說的,Google沒有準備好建立Market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提供數位內容的方法有很多,In App Purchase就是為了這點來設計的,Google跟專利蟑螂間的拉鋸戰,本來就與軟體開發者無關,也與消費者無關,請Google自行解決這個部分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商品審核機制跟商品分類方式的不完整,這也是Google要自行承擔的責任,也不應該轉嫁到使用者身上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Google很努力地更新一版又一版的Android系統,但是很抱歉,不保證每個使用Android系統的裝置都可以更新,所以也就產生了它沒辦法修正線上商店的資料架構缺失的問題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這也導致Google在處理台北市政府不合理的要求時,只能採取"綁架使用者權益來擺爛"的方式來處理,這點是非常沒有商業道德的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所有的問題都是可以被協商的,真正導致問題發生的原因,在於不願意協商,而不是缺乏協商,而這個,就是Google這次面對問題的處理方法,也因此,衍生了更大的問題出來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我不同意北市府提出的7天鑑賞期,因為這是片面要求,而且是在一個國民消費道德水準低落的國家提出的片面要求
邪神阿岩
13 years ago
但是,我更不能接受的是Google採取的抗爭方式,舉個例來說,隔壁老王跟另外一個鄰居老李兩個人打架,打一打居然跑到你家把你家的東西全砸了,然後還順便放把火,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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