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小琳
13 years ago
研究觀審制ing。。。
樓小琳
13 years ago
我光看到「混編型觀審制度」就先頭暈
樓小琳
13 years ago
韓國超拉風的,違憲爭議未決之前,讓被告自行申請的模式試行了3年,然後依其結果決定最終的模式,可是被告每年聲請的比例只有5趴仙(然後裡面40趴仙又被撤回或排除),這樣的樣本數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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