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這位女主角~已經是連續第3個晚上=>>>大鬧田中鎮的夜間安寧!!!
聽第一晚跟這位女主角交手的同事說:她自凌晨開始就一直打110報案=>>>達30幾次之多
沒想到~昨晚9點多~我第一次與這位女主角"交手"!!!
我到場瞭解後~她被搶劫是事實~不過那是99年在北部的事!?而且也已經報案處理了
我跟他解釋~一案已經報案受理了~就不能再向其他單位報同一案件~除非有新證據的話~我們可以將證據轉送至該案件承辦單位處理
於是她又繼續說:她的錢被偷&金項鍊被搶&衣服被偷&手機被搶等等~我告訴她:這些都在其他單位報案受理過了...
我們就離開現場了~在巡邏車上我用無線電請值班同仁~幫我詢問一下彰化署立醫院精神科是否有病床?
因為~當我在向她索取證件時~她有拿出一張身心障礙手冊(正確名稱我沒注意到)而且是精神方面手冊~嘿嘿嘿
我再想~妳趕再跟我亂的話~我怎麼可能陪妳玩整個晚上
凌晨2點一到~她又開始亂打110報案~並且沿路砸酒瓶!!!哇~這種行為已組足夠影響社會秩序
她回到飯店5樓時~還將她男朋友的物品~自5樓往樓下丟棄!!!還好沒有砸到路人~但是有將別人的鐵皮屋頂砸壞
於是~我通報救護車到場後~我們合力將女主角戒護至醫院~做精神治療
當我們回到田中鎮時~也已經是凌晨4點了~裝備繳一繳~工作記錄登記後~我們也累到不行回家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