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轉
什麼是法治原則?就是依法辦案,依法審理。如果今天判決結果順你的意,你就說司法公正;如果不順你的意,你就說司法不公正。那司法公正不公正的標準在哪?在你嗎?
來說說美國的例子好了,大家都知道美國因為槍枝可以合法持有的關係,每年總會發生一些校園槍擊案,有一些人因為失戀/心理陰暗/心情不好等等奇怪原因發生,使得很多無辜路人/學生慘死槍下,這些人的家屬悲痛欲絕,並且認為這些不幸的元兇就是槍枝流動自由化。
而禁槍對這些家屬來說,就是她們的實質正義,家屬們也為了追求這個正義而開始努力。他們開記者會,擴大宣傳,努力遊說議會提出議案,甚至向法院提出訴訟案。
而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有記者上前去問這些失望的家屬,有什麼感想。
說實話,作為一個台灣人,我以為他們會說“啊那些恐龍法官們屁股決定腦袋,他們住在安全的房子裡拿著長槍協會的贊助吃香喝辣,他們的小孩都住安全的社區都上貴族學校,當然不會管我們老百姓的死活了
啊貪污的共和黨一定收了軍火商很多好處,法院又是共和黨家開的啊,司法不公啦!連禁槍這麼明顯正確的事都不做,不愧是恐龍”。
很可惜我沒有如願。
那些家屬們說,我們對這個判決很不滿意,但我們尊重聯邦法院的判決,我們會為禁槍而努力。
美國人的思維方式就是這樣——比起主持我個人的正義(注意這裡甚至不是個人私利而是個人正義),我更願意去維護程序的正義——即使這個制度保護了殺害我至親的行為。
比如馮滬祥案,我覺得應該質疑的是——馮家是否有徇私枉法、而法官是否受到了影響、庭審是否公開透明。
但讓我失望的是,許多人對於解決司法不公問題的方式不是追問這些。在他們的邏輯裡,審判結果符合他們期望的時候,司法就是公正的。審判結果不符合他們期望的時候,司法就是不公正的。
回到禁槍案來。如果按照這套邏輯,在死者家屬及同情死者家屬的人眼裡,禁槍,美國的司法就公正,不禁槍,美國的司法就不公正。與司法透明無關,與司法獨立無關,結果決定性質。
最後以我們動不動就掛在嘴邊當模範的美國聯邦法院關於否決禁槍案的陳述詞來作為結尾,我做了縮水提煉——
“我們認為,公民自由持有槍支是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權利,自由持槍能夠保證民眾擁有對抗政府的能力,這一權利的意義值得我們付出一些無辜生命的代價”
這就是民主,我得到我想得到的,並付出我願意付出的。如果美國人民哪天認為禁槍比對抗政府更有價值了,他們隨時可以變卦。
如果在台灣,大概人們的推論只會是,執政黨又收了槍支企業的黑錢而已吧。
chou634: 請見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芝加哥禁槍令違憲。我很認同宮的噗對馮案判決的質疑,我反對的是判決理由書不看就算了,蓮新聞連結給出的超簡潔無罪判決理由都沒看就喊司法不公的這種人,以及這種簡單粗暴的思考模式。
了解...司法公不公平端賴證據及法條上的認定~當然也不能僅由個人的感官及喜好認知就來判定是否公平~沒錯
chou634: 最後隨便閒聊幾句,身為女性,即使不出於懷孕的考量,其實還是會想使用保險套。三個理由:1.清理方便,精液在裡面會發臭,清洗不到那麼裡面,除非灌洗,但是灌洗對女性的生理環境不好,容易變成容易感染婦科病的體質
美國持有槍支的法案也涉及到了歷史與文化還有其個人價值觀的問題...蠻複雜的
2.衛生考量,也許性伴侶的性伴侶不只自己一人...這即使結婚也一樣
3.如果說以上兩點體外射精也做的到,但是很多男生不喜歡體外啊...
zyui: 你這問題...我較沒研究...不知怎麼回~~
調查局與醫生對內褲上精班跟血跡的鑑定報告滿有趣的,所謂菲傭內褲上精斑的分布不符合經驗法則...正常內褲上流出來的精斑是怎麼樣的啊...我很好奇
美國人對權利,包括自由及對財產的防衛意識真的很微妙,跟我國完全不一樣...當然我引用這篇判決不是為了要說明我支持槍枝合法化或呼籲引進我國之類的。
zyui: 不符經驗法則...調查局裡之前可有先例可尋~?
肯定有,我想看...但是一般性侵案的證據應該是不開放民眾閱覽的吧,我很想看看...
woyun16: 沒想到你居然會看這噗...欸我怎麼覺得你只看了保險套那段
我的噗友裡也有幾位是律師及法官~聚會時也常發覺他們對司法莫衷一是
這是正常的,對法條適用或證據能力認定有很多不同見解是正常的,連許多法學問題學界也往往爭論不休。但是我認為基本的原則是絕對不能拋棄的
zyui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的不過看妳的論點可以心領神會,所以有收獲!
回到這個個案,我覺得馮案更三審的判決疑點甚多,比如鑑定意見:一、菲傭所說當時是被逼到牆角、且是蹲著姿勢,應不致遭性侵;二、處女膜新傷呈一直線,且大腿內側無傷,應非性侵使然;三、菲傭內褲未發現外力拉扯及纖維斷裂情形;四、馮不可能在7分鐘內完成性侵菲傭;五、精斑面積異常。
1.一個菲傭因為怨恨想到把精液塗抹到內褲上就算了,還會想到摳傷自己的處女膜,心思很縝密啊...2有些妨害性自主案件的被害人大腿內側也沒傷痕3.現在內褲彈性很好,不是沒破就代表沒被強脫下來過4.有早泄這個名詞,以言語恐嚇再制服對方應該還是可能的5.急需瞭解哪種分布才算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