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子
13 years ago
最新公告:公務人員為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項﹞或瞭解民意、推動政策等之需要,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或噗浪網。
小多媽
13 years ago
所以我們有正當理由上噗浪了,因為我們在瞭解民意!!
廖小琪
13 years ago
本來禁止這個就很無聊!!難道打混的人會因為不能上這些網站就不混了嗎??那以前沒網路的時代公務員都很認真??
李雅子
13 years ago
我們雖然不是在瞭解民意,但至少有推動政策和研究政策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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