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不等於無限制地加班,同樣受到勞基法工時規範,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周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如果需要加班,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此外,雇主也不能拿責任制當理由,要求勞工超時工作,或任意在假日出勤,一旦超時工作,雇主必須發給加班費。
賴丁丁
14 years ago
(大力拍手 (applause)
窮光蛋 says
14 years ago
你今天不是死都不接電話的嗎?有被叫去上班啊?!
能吃就是福
14 years ago
靠 那大姐叫我提早去那些時間不就要算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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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押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