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發生了李婦掉錢2,100,女大生索三成報酬6,300,好心老翁欲捐6,00送暖,結果女大生捐了錢做愛心,李婦也澄清已和解......
拾金不昧,是我們從小的教育
但有多少人,會乖乖送交警察(倘若是我撿到也是考驗著我)
所以才有了民法三成謝酬的規定
但若掉錢的人是一筆急用甚至是救命錢(總之是辛苦掙來的)
拾金不昧的人該如何處理......是一個發人省思的問題
三成謝酬是鼓勵,是應得(法律規定)
但社會輿論卻是現今新聞媒體炒做下,產生對或錯的討論
我沒有在現場看見所有經過(且新聞報導不一定是對的)
我們沒有資格評誰對誰錯
我只能藉此一事件告訴自己
拾金不昧要努力做到,社會仍有愛心送暖的好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