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付我錢,我生設計給他..所以設計就是老闆跟公司的....不是我的
然後公司賣給客戶...所以之後的設計是客戶的...就不是公司的了
然後客戶在授權給我們不認識的人...所以這個設計就是我們不認識的人的?
哈...那真的很糟糕了....我現在真的失去那種很驕傲的感覺.........
我連這次到花博現場...我唯一個感想就只有...恩..圖跟做出來一樣..很好....
我不知道道底是疲乏了...還是我失去"心"了...
我無法驕傲..這些東西都不是我的...他完整的做出來了..但他也不是我原本的初衷了
我想,也許會不會自已跳出來做,這種無力感會不見? 只是取代的是更多的壓力
其實,果子,換另一個角度去想~ 好的東西,好的作品是不怕被淹沒的..
東西出來,有口埤,也算是一種累積自已工作經驗和成就的來涼
所以就是...我這快兩年中做的任何大大小小的案子都可以當自己的設計作品這樣
那你們公司總有工作上的規範之類的吧......雖然大多數你弄出來的東西是屬公司沒錯,問題這也是在工作規範上有規定的,如果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規範,智財權還是你的
會忽然提出來世因為...我們再流行館做的東西..之後的廠商想要延用(而他確確實實出了設計圖..但據說9成9跟我們畫得一模一樣)...對我們來說當然很不願意,我們辛辛苦苦奮戰的結果為什饃要這樣讓別人用...而且掛別人家的名字
但重點來了...我們的客戶卻覺得沒差..反正做做人情...借人家用....
對那家廠商來說..他東西有重作阿..指是跟我們很像....但我們真的也只能不爽在心裡..如果客戶就自己雙手送人...我們能拿他怎樣呢?
公司.....只能不停的跟客戶洗腦....讓客戶醒來去抵抗....
畢竟...如果對方做的很糟..也很砸客戶的臉阿..再者...這些設計也是客戶跟我們一起奮戰出來的..雖然中間幹聲不斷....
@@~~ 畢竟是辛苦生出來的孩子~~~ 接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