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ictus〉/William Ernest Henley
Out of the night that covers me,
透過覆蓋我的深夜,
Black as the Pit from pole to pole,
我看見層層無底的黑暗,
I thank whatever gods may be,
感謝未知的上帝,
For my unconquerable soul,
賜我不可征服的靈魂。
In the fell clutch of circumstance,
就算被地獄緊緊攫住,
I have not winced or cried aloud.
我不會畏縮,也不尖叫,
Under the bludgeonings of chance
經過一浪又一浪的打擊,
My head is bloody, but unbowed
我血流滿面不低頭。
Beyond this place of wrath and tears
在這滿是憤怒和眼淚的世界之外,
Looms but the Horror of the shade,
恐怖陰影在遊蕩,
And yet the menace of the years
還有未來的威脅,
Finds, and shall find, me unafraid
可是我毫不畏懼。
It matters not how strait the gate,
無論我將穿過的那扇門有多窄,
How charged with punishments is the scroll,
無論我將肩承怎樣的責罰,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我是我命運的主宰,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我是我靈魂的統帥。
【附語】
阿扁總統因龍潭案和陳敏薰獻金案,被三審定讞,今天正式入獄,謹以William Ernest Henley 的〈Invictus〉,勉勵之。
我看來,這二案尚有法律爭議,如果由不同法官裁決,可能是無罪的。原因在於,第一,如果沒有永達公司急需設廠用地,又看上辜家的龍潭工業區,阿扁根本無法促成該項土地租售案。
第二,陳敏薰捐一千萬給阿珍,原本想當大華證券董事長,但阿扁打電話給林全,卻被拒絕,因為這不是政府能決定的。後來是商界之間的折衝斡旋,陳才有101董座可當。
所以,其中「對價關係」很不明確,遇到不同法官,得到真正獨立的裁判,可能根本無罪了事。今天他被定讞11年,裡頭的政治因素非常大,上有馬統的高層之「勢」,下有統媒的輿論之「勢」,再加上國民黨五都顧票之「勢」,三個「人為之勢」,迫使高院法官倉促判決,做了不適當的定罪。
案件中,阿扁夫婦確實有令人非議之處,雖「非議」不等於「非法」,但身為一國元首,實不宜私下收取商人的獻金。如果當初收到的獻金,全繳到民進黨帳戶,「非議」就會減少很多了。
對入獄的阿扁,我期許他學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在裡頭好好充電,研究台灣國家的總體問題,對建構一個真實的獨立國家,苦思最完美的策略。尤其該注意的是,不要性急,不要有話就說,要利用監獄的折磨,培養深謀而後動的智慧。
在電影「打不倒的勇者」中,William Ernest Henley 的〈Invictus〉是曼德拉在30年獄中自我勉勵的詩歌。謹以此詩,送阿扁入獄,代表我個人由衷的心意。
祝福台灣同胞2011,一元復始、萬象更新,新年平安快樂,萬事如意、心想事成,工作順利、步步高昇,財源廣進、福祿盈門,闔家幸福美滿、好運年年,台灣人早日建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