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障」團
14 years ago
人民老大算障團991029--「社會住宅公聽會」vs.國財局 人民老大算障團991029 --社會住宅vs國財局長
latest #12
算「障」團
14 years ago
國財局:單位不同沒跨到社福領域、這也是依法辦理、這是常態性業務、這次兩筆招標是第­一次、作業要點不要動不動就糾舉...
算「障」團
14 years ago
立委:我們感佩張局長~
算「障」團
14 years ago
身障者vs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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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障」團
14 years ago
(thinking)
李討厭
14 years ago
所謂國有財產局的第一次,是指將國有土地標給財團做為銀髮族與學生,這稱為第一次!!
李討厭
14 years ago
重點是,國有財產局用一種內部,也就是行政命令方式,就給可以把價值在大安區金華段,共348坪,公告現值2.3億
李討厭
14 years ago
以及在內湖區東湖段二小段,土地面積2,379坪,公告現值5.2億,
李討厭
14 years ago
這兩筆公告現值共7.5億的土地便宜BOT給財團!!而我們人民沒有辦法阻止、或抗議!!
李討厭
14 years ago
因為若使用"政府採購法",只要有民眾異議,此項採購就得停止,但若僅是行政命令,我們是無法阻止!!
李討厭
14 years ago
這不是件荒謬至極的事嗎!!
啊啊飄
14 years ago
忽然想到:大事由人民決定,小事由政府決定,但是大事、小事區分由還是由政府決定....XDDDDDDD~~自訂的「行政命令」不在採購招標法裡,所以用這個「小事」來偷雞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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