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shao.idv.tw
14 years ago
大學生很敢! 拾金不還要報酬:這什麼爛標題。拾金者「得」要求三成報酬法有明定,是拾金者的權利。拾金者不求報酬那很好,要報酬也合情合理合法。這條法律定得很好,不然拾金者直接私吞,失主百分之百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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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hikung.myweb.hinet.ne... 立場不同 感受就天差地別了~~
etet456789 正在
14 years ago
法律上沒問題,道德上有問題。學妹的註冊費....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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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巫還
14 years ago
這條法程序不夠完善,應該是要先交付第三公證人同時主張報酬,日後再向失主主張
Walkinggeek
14 years ago
真有趣的法律
♥皮癢玩
14 years ago
看誰立的法
Nomind-無心
14 years ago
沒這條的話除非拾金者真的道德高尚,不然一定直接吞沒
kaishao.idv.tw
14 years ago
Jai1987: 民法803-805有提及你講的第三公證人
kaishao.idv.tw
14 years ago
etet456789: 法律應該朝「被害人」有利的方向,這無法用「道德」去約束。舉例來說,戒嚴時代擄人勒贖不分首從不計肉票有無獲釋一律死刑,但後來從實務發現一律死刑的話綁匪就不會在乎肉票死活,後來才修法讓釋放肉票的綁匪不至於惟一死刑,這也有利於警方與肉票家屬在與綁匪談判。
Foxx
14 years ago
etet456789: 道德上哪有問題? 失主不給紅包的話錢會掉光光這話沒聽過嗎?
honestone
14 years ago
部要跟那些無知的記者計較
喵巫還
14 years ago
應該廢除掉留置權
Foxx
14 years ago
不用廢啊. 那撿到錢的搞不好真的是法律系的, 竟然天真到以為他跳出來喊一聲"我在此行使留置權"別人就一定不會當他侵占一樣
喵巫還
14 years ago
可惜那位學妹沒有當下報警告侵占。不知道這個法官會怎麼判。
Foxx
14 years ago
檢事一定會起訴法官一定會判刑的(不過大概到這就和解掉了). 法檢都最討厭有人當他的面要"指導他法條的定義"是什麼, 我猜撿到錢的大概又在那邊宣告自己有留置權然後當場被檢察官打槍
Foxx
14 years ago
以前有要告我的人是法律系出身的, 結果他被釘的滿頭包. 所以我才說法匠根本搞不清楚實務界到底長啥樣子, 他們自己碰到那種事情去出庭敢用他們那套理論去講看看, 我保證檢事或法官不會跟他"心有戚戚焉", 而是那種"現在是老子在審還你在審?"然後釘他個滿頭包
Foxx
14 years ago
何況那種法律系出來沒走實務都死讀書的做出的定義其實都很好笑. 之前我就看檢事好像又想忍笑但又要痛電那人的樣子XD
喵巫還
14 years ago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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