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槌的辣媽
14 years ago
以前我常常跟朋友說:【若能不上法案,能跟當事人和解就和解,否則搞到最後真是會讓人勞命傷財】法院通常很少有公平正義,它是ㄧ個【有錢人判生,無錢人判死】的地方,都沒人相信辣媽所說的,如今證明我所說的事是正確的吧!台灣跟大陸ㄧ樣啊,法官的【自由心證】跟【認罪協商】不知判了多少人的冤獄啊
反裝孝唯
14 years ago
(angry)
61歹馬理格斃公車
14 years ago
爛法官與爛檢察官不淘汰,永遠沒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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