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大叔
14 years ago
一個想參選公職、又是上過N次鏡頭的人,會這麼大辣剌的開著自己的車去離家裡不遠的hotel召妓?這報導還真瞎!(不過,就算提告也不一定會勝訴,因為壹週刊可以用沒有惡意(without actual malice),也盡了合理查證義務來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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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倫~
14 years ago
嘿啊,全台灣的人都認得他,他哪裡會這麼笨...
火柴大叔
14 years ago
helen06: 要真那麼笨,在政壇也是混不下去的吧!? (woot)
當作媒體炒新聞,而後就轉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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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雲端
14 years ago
不過陳致中應該可以告那妓女說謊之類吧?!
漫步雲端
14 years ago
如果可以, 真的要告到底!
match1114: 真實惡意原則是吧
laurachao
14 years ago
我覺得以後新聞媒體應該要用編劇來當記者,至少情節會精彩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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