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媒體譏北市「車不讓人」。郝市長鐵腕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平均每天取締46件,罰金1200到3600。汽機車族怨,等人走完就變紅燈;行人一族憂,取締過後故態復萌。大家怎麼看?怎麼做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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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需要人、車互相尊重,看過行人紅燈過馬路還慢慢吞吞,好像馬路是他家的。如果能將人、車通過時間劃分出來,像很多路口現在的交叉設置,就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看那些故做姿態的老太婆,馬路上跟捷運上都一大堆,習慣不好就罰阿,罰就乖了!
本來就該禮讓行人,不過或許將行人通行時間作個限定會更理想些
走路的時候就覺得行人最大,騎車時就覺得汽車鴨霸,開車又看那些鑽來鑽去的騎車不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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