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了一位個管進來,原本說好最大區域二人接,其它區域一人一半,結果最後只意思一下接7個案,其餘就去做協會的開拓業務,剩下20個要我繼續接,且案量最多和最遠的區域仍是我負責,之後新案也大多我接,這是公平嗎?拿公家的錢,主力去做協會開拓業務,只丟下一句"整體規畫",令我非常不爽...
立即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