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廢死刑 我沒有定見 但是王部長說願意代死刑犯受刑、下地獄就太over了 (現行的法律沒這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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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他應該有魄力一點 已經定諺的死刑 在他手裡簽掉執行 然後以他的行政資源以及個人影響力推動立法廢除死刑 我才覺得他有擔當---不然都不要守法大家都來濫情好了,
例如:公司規定遲到要扣錢,但是啊靠工作非常努力,雖然天天遲到但是還是別扣好了(那當初定這條要幹嘛?那到底是多努力才不用扣遲到的錢?要愛護阿靠而不扣他的錢,那就修正當初的規定啊)
用阿靠當例子感覺好像他真的天天遲到(因為我還要拿錢給他寫在這裡提醒一下)
所以 法務部長應該忠實的為大家執法 而不是憑個人好惡選擇性執行 (個人理想不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就算要廢除死刑也是等法理上廢除了再說)(到時候還有是不是溯及既往的問題)
嘿啊...就不懂他在激動什麼,一整個就是沒有審慎思考而做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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