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協理跟我說副總不會讓我走,但他會留伏筆,但我意志要堅強...
那是莊孝維嗎?留人就是加薪,不加留個屁.沒要加薪當然要走...
我跟你講,你那個辭呈遞了沒有?給公司一個月,是從遞離職告知道那天開始算,並不是等他們接受准許的那天開始...就是要堅定.說你1號遞的,31號就是要走人!若有幾天年假,那你20多號就可不用來.
記得年假要用休的比較划算,可以賺週末.讓他換成錢太雖了....
可是老闆最快15號才會回台灣,我主管說只要老闆肯跟我談,幾號都不是問題,雖然他天殺的給我寫4/30
真的!!你不要答應阿!你辭呈遞了沒,快點遞!!內容明確的寫清楚.3/1日提出.3/31離職!!
不過協理很好像,好像在教我出招對付副總,還告訴我:你就跟他談後3天不要來,就曠職,也就離開了
我不會錯過以後還有回到寶成的可能,但我現在是真的很好做袋包打版的工作 我能這麼說嗎?
其實還是要留機會以後可以回寶成.只是像我的感覺是,我都不太可能有機會回舊公司的!!人那麼多幹麻非我不可~
我以為你是去做鞋子耶?!我跟你說我看到一大堆在徵皮包打版的!!會很有前途,至少不怕沒工作
我不能說對方也是做運動鞋出身,只是那個公司也成立設計中心~但是他們設計好鞋及包包
是嗎?什麼打版都不會可以當學徒嗎?你是有經驗ㄟ!!如果真的可以都沒經驗去拜師打包包版當學徒我也想去!!斗六我也ok坐高鐵回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