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因為作完了重要簡報,昨天吃炸雞慶祝順便看一下久違的政論節目,關心一下柯文哲起訴後的輿論風向。我覺得很多人可能沒聽懂昨天謝震武在講什麼,雖然1500萬沒有查到交錢的確定時間與地點,被白營認為是重大的突破口。但那筆前金210萬,則是板上釘釘,因為執行的人邵琇珮,用認罪換到緩刑,而送錢的朱亞虎也認罪,換到交保。所以這一條已經鞏固了,只要判決成立,就是10年以上重罪,判個11~12年很正常,有沒有辦法證明1500那筆,只是影響刑期的長短而已。北檢在這一方面很客氣,只求刑15年,其實差不了多少,至於侵佔公益款那條,證據太多,幾乎跑不掉。小草怎麼會覺得交保就是沒事,我看來看去,也覺得目前的證據就足夠判柯文哲20年了。
latest #18
20% 以上是鐵證時,躲不掉的,其餘太子不能內鬥,基本上要等皇上駕崩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