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迪~
Yesterday
如果大法官人數不足,無法宣布違憲,總統跟行政院長不就無敵了?有人可以釋疑嗎?我現在給弄得腦筋糊糊的。
latest #29
無敵了
唯一的敵人是民進黨開始聖母
~欣迪~
Yesterday
立即下載
~欣迪~
Yesterday
現在我覺得大腦打結。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有憲法、有司法,但沒有釋憲機關。
所以共產黨能夠凌駕法律在開庭時直接抓走律師,也能夠無視法律任意施行黨政(例如三規)。

也可以不經立法直接要求實施法律規範,例如網路審查與公安的"安全監控"(把人抓走消失半年,家人與律師都無法得知當事人位置)

有憲法有司法但"執政權"凌駕一切。
~欣迪~
Yesterday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現在唯一的敵人還真的是民進黨聖母,例如"啊如果行政院不遵循這次立法院通過的法案,那麼未來三年其他法案怎麼辦?QAQ"

這種東西。
Jasper
Yesterday
對,就看民進黨要不要這麼硬幹,還有民進黨當然也得考慮硬幹之後,接下來後果會如何,是會大快人心增加選票,還是被支持者背棄。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20090403: 台灣居然把自己搞到要希望執政當權是開明專制,真是極度退步啊(遠目
Jasper
Yesterday
如果主客異位,執政的是國民黨,那他們就會回到獨裁專政,然後把台灣賣給中國
對,講白了~~在憲法法庭被廢的現在,三年後總統選舉國民黨當選會怎樣?
總不會有人期望突然間國民黨會覺得"啊我們三年前讓自己的權力太大了、現在該限縮一下自己的權力"吧(遠目
不趁這個時候弄死國民黨, 以後真的沒機會了
~欣迪~
Yesterday
真是個好點子 ...
sonjalee
Yesterday
昨天也看到某民進黨助理的聖母發言,這種時候你不硬幹還要等到何時
前提是司法院要用目前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
目前路子看起來和上次國會調查權相似,應該會先聲請暫時處分然後用原版本憲法訴訟法去解釋。
制度上來說,大法官可以這樣做。因為憲法解釋權的基礎是憲法。
好啦這樣很繞但以前的釋字五九九號其中一段抄過來一下:
「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確保其解釋或裁判結果實效性之保全制度,乃司法權核心機能之一,不因憲法解釋、審判或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而異。如因系爭憲法疑義或爭議狀態之持續、爭議法令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可能對人民基本權利、憲法基本原則或其他重大公益造成不可回復或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而對損害之防止事實上具急迫必要性,且別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即得權衡作成暫時處分之利益與不作成暫時處分之不利益,並於利益顯然大於不利益時,依聲請人之聲請,於本案解釋前作成暫時處分以定暫時狀態。」
簡單說,賴清德去聲請憲法法庭,大法官做暫時處分,接下來照原有制度設計做判決或解釋。制度上可以有這一條路。
不論系爭標的是不是憲法訴訟法都是一樣。
法理上就是大法官的憲法法庭等於憲法在說話。
ineismabi: 那就接受他們的修法. 幹掉了中國共產國民黨之後. 臺灣人作主. 再把條文修正回來就好 ...
可以幹掉中國國民黨. 然後沒有足夠的大法官人數來宣判違憲 .. 很完美 ...
~欣迪~
Yesterday
~欣迪~
Yesterday
搞成這樣,真是的。感覺雖然無敵,但是很險峻。
一堆國家走入專制制度,都是先打著清除異己恢復民主的名義,一清就是三四十年
Jasper
Yesterday
對,所以即使在野黨領袖那麼爛那麼親中親北韓,韓國人也無法接受尹錫悅以此為名戒嚴
眼下是赤裸裸的敵我矛盾
泛紅沒在手軟的
不趁這次有縫好鑽
車掉藍白
就等著給淘汰溜🙏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