ㄅ┌(_Д_┌ )┐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老爸收到國民法官信件,說他有黨證不能當國民法官
下列人員,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三、政黨黨務工作人員。
在政黨內擔任特定職位才算,政黨顧問都能當國民法官了,老爸這個義工韭菜ATM當然也能當
給我好好履行你的公民義務
BTW難怪我爸這麼窮,我媽還整天拿他的存摺給我看情勒我要我吐錢出來,沒想到錢都給KMT了
latest #7
掰噗~
3 weeks ago
沒錯沒錯
> 第 31 條
> 本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所稱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指於依政黨法規定完成備案之政黨(以下簡稱政黨)擔任下列職務之人員:
> 一、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者。但其職務僅屬顧問性質者,不在此限。
> 二、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各部門、直轄市、縣(市)分支機構之正、副主管。
我爸又推託說公司請假問題不想去當國民法官
好好笑怎麼這麼愛幫雇主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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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跟我爸說,公民無正當理由拒絕擔任國民法官,處罰鍰三萬以下
他沒什麼反應

講到僱主不給國民法官請公假扣薪會罰百萬
他叫的超大聲

超奴😭😭😭
怎麼這麼愛自己雇主
老媽整天罵你薪水沒漲也不敢回嗆,難道漲得錢都給KMT了嗎😭😭😭
以前幫忙摺傳單還能拿幾個便當回來,現在連礦泉水都沒有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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