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我自己對罷免修法的看法(但我不是專業的)
1.民間連署本就不容易,沒必要多此一舉再加強審查
發過問卷的都知道要把路人攔下來寫幾個字有多難。就算不要求留個資都不容易。這麼做也需要人力、資金、時間,罷免最終要累積到能成案,本身就已經足夠困難
所以某些人差點被罷免成功,這不就只是代表他累積的怒氣值真的很高而已嗎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2.現狀罷免「提案的門檻」雖然不算高,但「投票時」還是需要審查身份
也就是說,就算今天真的被莫名其妙灌水衝到成立罷免提案,只要最後的投票過程是經過身份審核的,確實就是那區的活人(有投票權的公民)進行投票表決,過程維持公開透明
結果如何都應該能被大眾承認(之前基隆市長罷免案不也是如此?)
只要滿足條件誰都能參選我國總統,但不需要特地把參選人的門檻拉高,因為實際上他們就是選不上總統,普通的保證金+連署人等現有門檻就已足夠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而且雖說「現狀的罷免門檻相對不高」,但實際上這過程就是很麻煩、很累
真的不用太擔心民眾很熱衷於這麼疲累的事情好嗎……
我連現在發這個噗,都是因為氣有些人老是覬覦我手中的權力,媽的
叫你們生點正常政策你不會,挑釁民眾倒是很擅長嘛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以參選總統為例啦
正常人有一百萬+28萬384份連署,誰都可以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但你要嗎?你要沒事去募集28萬份連署嗎??
特地改法條「那我們要求這28萬份還都必須附上身份證正反面!」
除了脫褲子放屁兼刁難以外沒有別的解釋啊,民主的精神就是人人都可參與,請不要把遊戲規則又搞成只有少數利益集團可以參與的小圈圈遊戲好嗎
(就先不提現代人只要有洩露個資疑慮,什麼都不想填的心理,這也是個隱形門檻)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順便也說一下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的個人理解
上司:你想成立的新部門我是同意啦,但要人數夠我才給預算喔
你:那公司可以雇新人嗎
上司:不行
你:那可不可以把這些人異動過來新部門
上司:不行
你:這樣人數不足不能運作啊,你不是同意我成立新部門嗎
上司:我同意啊,但我沒有同意你可以有新同事。然後你沒有足夠部門人數我不同意你運作
簡單解釋:
1.以後大法官人數要比現在更多才能召開
(目前的人數,未來會無法召開憲法法庭)
2.大法官的任命權在國會手上
(目前國、眾兩黨為國會多數,藍白不同意則不會有新的大法官)
3.此法通過後立刻施行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為什麼提案人說要修法,是因為他認為
「部門人數太少的話,我擔心預算會受到少數員工把持,所以應該禁止整個部門運作」
不過我國現行的憲訴法,是有規定召開門檻跟判決門檻的,並不是少少幾個人就能亂開,標準應該是跟德國一致
提案修法的人認為國外大法官也有很多違憲的判決,我國大法官受到把持,因此要限制他們權力,這些都是蠻嚴重的指控
德國大法官不知道能不能告我國立委侮辱
並且我個人不認為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有比大法官更具有法學素養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這種素養的立法委員都可以參與立法了,也不需要2/3的立法委員贊成才能通過一個法案
那大法官釋憲以1/2人數贊成通過,會有什麼問題?(如果大法官要調高成2/3,那為什麼立法委員通過法案不用2/3?)
(而且大法官也是按規則玩,有符合足夠條件才能召開並判決啊)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至於不讓大法官釋憲有什麼影響
舉例來說,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之言論及出版自由
也就是說,如果政府禁止出版BL漫畫,這是違憲的,出版社就可以要求釋憲,請大法官依據憲法,保障自己有出版BL漫畫的自由
但只要大法官開不了法庭,當然就無法釋憲保障人民的自由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不要忘了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也是經過釋憲而來
好我知道反同的人會覺得這就是大法官壞壞的例子一般人失去這個訴訟管道,無法保證自己不會哪天需要上街維護自己的
言論出版自由
集會結社自由
宗教自由
居住遷徙自由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就不提其他
如果經歷過2012年時中國相對自由的言論環境,就會知道只是區區10年,中國的言論自由被限縮得多麼嚴重
這些都從很普通的「BL小說作者擅自出版小說,被判入獄10年」開始
中國人連這麼微小的幸福都無法為自己維權,因為就是沒有維權管道
沒有人幫他們從法律上指出:憲法保障你可以出版BL小說,不用經過中共發版號同意
台灣可以自由出版、集會遊行,也不過就是這幾十年間的事而已
我絕不希望人民為自己發聲的管道被一再限縮,也不希望哪天只是翻譯個國外的迷因都直接犯法
中國很愛說的尋釁滋事、分裂國家、不利民族團結之言論大家可以參考因為
翻譯大力水手漫畫,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文字獄事件,發生於1968年台灣
大力水手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再來是財劃法
先說,我個人覺得把錢分給地方政府本身不是不對的事,單純是台灣稅率不高,所以我自己的期望是盡量集中預算去做唯有中央政府能做的事
(不然政府要包山包海的話,就要加稅囉~~)
1.台灣的稅率並不高,我希望政府預算運用在民間力所不能及的事
2.地方政府層級的建設,比較多是可以透過民間力量達成,並且目前新的財劃法沒有提出地方政府如何使用新預算的明確規劃
3.國防、教育、育兒及長照、治水防洪等屬於全國性社會建設,不應刪減或改成地方政府去規劃大預算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Q:為什麼不把教育、育兒長照、治水防洪交給地方政府規劃?
因為人口問題,城鄉的預算本來就不會一致,會容易導致城鄉福利有落差
舉例來說,六都預算充足,可能育兒津貼就會比較完善,台北市學生可以免學費,而窮困的縣市因為預算不足,導致育兒長照津貼少,雲林縣學生可能就要付學費,於是人口更加外流、差距擴大
對農業縣市非常不公平
可以參考中國為什麼所有窮困省份的人,都會拚命想把戶口洗成北上廣或香港,因為有錢的省份福利更好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一些比較小的福利讓地方政府自由發揮是沒問題的,但大預算我還是希望集中執行,台灣目前城鄉差距不算明顯,我不贊同再擴大
(我自己是六都人,純粹是以社會穩定的角度去說,像中國的省份衝突非常嚴重,地域歧視也很嚴重,但我可不想看以後台北跟雲林地方政府互幹,然後台北市還要吵說我的錢我自己用,才不要給你雲林人育兒咧,這種吵架我覺得非常無聊,教育是全國的事,用中央預算有什麼問題嗎?)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如果社福、教育預算等不由中央處理,交給地方各自規劃
如何保證台北人跟雲林人會享用一樣的長照福利呢?
變成要看地方首長怎麼用了,他都拿錢去蓋荒涼偏僻的捷運也可以啊,這是我們賦予地方首長的權限
除了社會福利以外,有些產業也屬於由中央執行政策會更好
A.文化、體育產業
例如噗浪上較多文化產業的人,文化、體育是近年來經由整體預算提升,改善非常明顯的產業領域,相信大家也知道這本身就不是會被優先撥到預算的產業
也就是說,如果交給地方政府規劃
那又會變成是有錢六都可以多撥預算,農業縣市就覺得「唉呀沒錢啦~那體育活動就不要補助好了!」的狀況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舉例來說
現在在各縣市的圖書館借電子書,文化部會計次付費給出版社
但是如果交由地方政府分別去談,有多少地方政府有能力、人力、預算,可以去跟整個出版產業談下付費機制?各自撥出足夠預算,讓地方圖書館建立相關資訊金流系統的可能性多高?
光想就很低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B.國防
這個好像也不用解釋了吧
難道要成立地方自警團(台中霧峰林家自組軍隊這樣)
回歸幾百年前的大肚王國這些地方部落制嗎
這樣台中火力應該是很強喔,但大概也是沒有能力自造潛艦的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反正,在台灣目前這種低稅率的情況下
本來台灣民眾付著小政府的稅率,希望政府做大政府的事,就已經很需要挑著做了(簡稱:預算有限),那既然要挑著做,我還是希望要投資在整體上
地方的事地方政府自行規劃很正常吧,那就只有獨厚你們這區的人啊,你們要自己想辦法,不是躺著跟中央要錢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以公寓或社區來比喻
社區保全(國防)、電梯(交通)大家都用得著,大家管理費一起出錢合理
你家門鈴跟窗戶想翻新,這個只有惠到某一家的,希望社區管委會出錢這不合理吧?
你不能說「哦~現在中央預算有錢了,那可以分點錢給我修修地板」
管委會有錢了,不應該是考慮修修整棟的水電管線、做點建築安全檢測嗎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當然財劃法還有其他流程的問題,像是才剛印出來就要開始表決,沒有充分時間討論驗證,但這比較細節就先略過了)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如果中央政府真的是超超有錢,釋出來倒也是沒關係
但想想之前的6000元(還稅於民那次),每個人能分到的就6000
雖然我也是拿了錢很開心啦,以個人來說也是很不錯
中央預算真的有多到可以砍掉社會福利跟國防嗎?
各地方政府有拿出比全國性社福更好的政策規劃嗎?
(到底要怎麼地方自購飛彈或自造潛艦)
這就是個問題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要重新劃分也是可以,例如這樣吧:
我們台中市的學生不需要中央的免學費政策!請中央把教育預算換算給台中市民!我自己決定怎麼用!
這樣講得很清楚,我覺得OK呀,看大家同不同意
本來預算就是可以談的事,地方政府覺得地方比中央要做的事更重要,那也可以討論,但總不能地方規劃模模糊糊,卻又想拿錢吧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所以個人的想法差不多是這樣
▮提高罷免門檻:也不是不行但沒有必要吧?這是台灣現在優先要處理的議題嗎?人民自主罷免礙著你什麼了嗎?
▮提高憲法法庭門檻:也不是不行但沒有必要吧?這是台灣現在優先要處理的議題嗎?真要提高怎不是提高國會的?比起害怕大法官集體失智,我比較害怕立法委員集體失智
▮中央預算劃給地方:提出合理性跟必要性來,我會接受,但坦白說我想不出來地方有什麼事情會比我的國防還重要
難道地方政府收到什麼秘密消息,知道明年中共會垮台,台灣不需要國防預算了嗎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啊但如果是質疑中央預算規劃太多超收、或是沒必要搞免學費這些的重劃討論,我個人倒是支持
如果覺得某個中央政策浪費錢、有更值得的去處,提出預算更值得用在其他地方,這種質疑本身是合理的,國民黨這麼做符合在野黨監督的制度用意,問題只在於後續地方政府的規劃運用,是否有足夠效益
例如學費,我不覺得台灣學費有高昂到需要中央政府撥預算支援(當然,如果是低收入戶這些免學費也沒問題),但也不是粗暴決定「這個中央政策我覺得沒必要,不如把錢給地方政府」
而是看地方到底做什麼需要錢?是否比中央政策優先性更高?不執行A中央政策,那可否改拿去B中央政策?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錢就那麼多,比起爭錢是在中央還是地方,我覺得應該是看議題跟優先性
沒有討論好的話,我不支持無腦把錢丟給地方政府
如果把錢無腦丟給地方政府,台灣就能起飛,那精省前地方政府也有40%的經費(現在是25%),這些縣市為什麼就是沒有起飛?
如果以前40%辦不到,現在為什麼就覺得恢復成40%就行?至少證明一下吧
墨桃/百樓
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這就跟小朋友考很爛,被扣零用錢後說
「媽,我這陣子成績不好就是因為零用錢變少了,我希望你給我跟以前一樣多的錢」
沒有欸,扣零用錢之前的成績就很差了啊,怎麼講得像是因為錢變少才成績下滑
墨桃/百樓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12/21更新一些
這麼說來昨天看了一下國會直播,沒有用投票系統而是舉手表決,我也非常不贊同
普通公民投票時匿名,是因為要保護公民不受特定政黨追蹤,但是民意代表就是被選出來負責為人民發聲的,當然要追蹤他們在國會做了什麼事,才能確認他們有沒有好好代表自己的立場
韓院長搞個跟中國人大一樣的舉手表決,沒留下贊成反對的名單只有數字,完全違背民主監督的精神吧
立法委員自己表決不敢留下名字和立場,卻要求罷免連署的普通公民必須附上身份證
以匿名表決的方式要求別人具名連署,有點可笑
墨桃/百樓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想起很久以前我參與某次罷免連署時,我媽很緊張跑來叫我不要帶弟弟一起連署,不要全家都連署反對地方民代的活動
經歷過國民黨白色恐怖時期的人就是會怕被地方勢力報復,因為留下名單就可能被清算,所以領票雖然要核實身份,投票卻是可以保密的,而國民黨現在只是又要加強這個「我要記錄是誰反對我」的過程而已 充滿中共既視感
如前面所說,連署時就算灌水,實際上投票也是不會過的,我不認為需要讓連署的人冒更多風險
然後看直播時也有聽到發言的人指責,拿到的修正案就是剛討論完直接去印的,甚至都還有影印時的餘溫,討論過程不使用麥克風,所以也沒留下記錄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認為「討論財務重分配」沒有問題,我也不覺得民進黨的中央政策不能被挑戰,但我不接受6千億預算用這麼粗糙的討論過程來決定
我也不接受應該被監督的立法過程可以這樣蒙混過關
墨桃/百樓
Yesterday @Edit Yesterday
▮Q:事實查核中心說「刪總預算不代表會影響明年發放補貼和補助,甚至到116年的補助都還是可以依法執行」
這意思就是頂多可以補助到116年啊,社會福利制度只執行4年,是希望收到什麼成效呢??
反過來說,地方政府有什麼想推動的偉大業務,覺得更需要拿走這筆錢呢??(如果有的話我覺得可以討論啊)
第一個BL小說作者被抓時是特例,現在我都有點麻木了,我只能希望台灣不要變成中國
最可悲的莫過於像底下留言的某些中國人,只能傷心悲嘆,卻不知道問題就出在他們支持的政權,你怎能期待一個政權為所欲為,同時愛民如子?他有必要嗎,你們放心把所有權力都交給他啊
中國這波黃文作者抓了50人,缺錢缺到拿小說作者動刀也是蠻荒唐
(就不提之前有中國農民把精神失常的女碩士帶回家監禁數年,孩子都生了,竟然被中國政府美化成「好心收留」,同時處罰寫虛擬小說的人,完全不知該如何評論)
但人治國家就這樣很正常,還是希望大家好好守護我們的法治國家,譴責故意把遊戲規則改難的人
中國以「掃黃」之名大舉抓捕網路小說作家 繳錢獲緩刑、沒錢判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