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98coco:
「所以目前在吵的是沒共識的版本,修法前地方錢太少,修發後錢給地方又太多,以及該怎麼分配、監督地方財務管理還沒談好」
不好意思打擾了~想要針對這段做點回覆~
因為地方政府要做事有經費雖然是最基本的,但同時也會有配套的
人事(如:擴編)與相關的
法源(監督與執掌範圍)要出來。
通常有重大計劃的變化會是開不同層級的會議進行協調,並
逐年調整因為牽涉到的部門從高層到基層都需要一起面對執掌的範圍:哪些該仍由中央規劃、哪些由各縣市因地制宜。以及協調的對象有變:互動的部門不同、對民眾需求的回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