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hreads.net/...為什麼呢?講一個最簡單的邏輯,過往地方運用的統籌分配稅款是6000億左右,而國民黨的修法結果將再導致中央加倍釋出約6000億(經財政部試算版本)。而我們今年政府總預算是2兆7千億,等於中央政府會少約1/5預算,這筆錢會直接被分配到地方。
這時你可能會反問,難道直接給地方政府運用不好嗎?過去地方政府時常看中央顏色給錢,而有些地方政府是真的很窮苦。確實,這個問題是財劃法必定要修改的原因之一,只是國民黨版本強調的是拿多少錢,而非給一個合理理由,告訴大家為何要增編這些預算到地方。換句話說,你今天要求加薪,卻沒有連帶增加職務責任。
這會導致什麼結果?如果我們悲觀看待這件事的話,很有可能這些多出來的錢,變成地方綁樁、蚊子館、做一些不相干地方建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