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抽佣 學姐黃瀞瑩恐轉被告 | 聯合新聞網調查局北機站清查金流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先藉由「學姐」黃瀞瑩等人高知名度,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KP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佣分潤,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與「戰狼小姐姐」陳智菡、許甫、吳怡萱等4人恐由證人轉列被告偵辦。
根據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這些政治獻金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當中若涉及配合金流操作或轉入私人名下,恐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須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