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發聲明切割Fans17不雅片 律師陳怡凱揪疑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陳怡凱在其臉書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發文,「(該聲明)撇開『法律追訴權』是錯誤說法不談,我看到這份聲明書,會覺得有點好奇,
既然公司負責人已經關進去了,現在又是誰代表公司發佈這樣的聲明呢?倘若不是負責人,聲明者能就公司的立場負責嗎?再者,為什麼出來發佈聲明書,上面卻只蓋公司大章,沒有用小章具名負責?而且,如果聲明者沒有涉案,理應就案情一無所知,為什麼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公司『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網友紛紛表示,「換爆料的被爆料囉,天道好輪迴啊」、「這就好像李文宗、李文娟都被抓的時候,木可還能發聲明一樣吧」、
「就是還有負責人還在外面的意思囉」、「負責人經常只是人頭、領薪水的執行者,這樣的聲明書,進一步提高這種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