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國民黨「罷免票數要超過當時當選票數」的原因:
1.現在罷免已經有門檻,比選舉只要簡單多數就能當選,難度已經較高。不應再貿然提高。
2.選舉時的得票數,已經無法代表當下的民意基礎。當時投給他的選民,也許現在反對他;當時投其他候選人的選民,可能現在支持他。政治人物真正有多少民意,應該看罷免的贊成票和反對票分別有多少。
依照提案者的邏輯,當反對罷免票數低於當選票數,是不是可以說支持他的人變少了?
3.承上,選舉投票率跟罷免投票率往往不同,直接比較票數不合理。
民進黨支持者認為國民黨要搞爛台灣民主,但哪天假如民進黨又成為多數,又不願意把罷免門檻調回來,藍白會罷不掉喔,科科。

民眾黨團曾支持連署附上證件影本,但反對提高罷免門檻。今天也該來批評國民黨了吧。
※更正: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有另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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