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3分鐘初審通過選罷法 民進黨立委遭擋會議室門外 | 政治 | 中央社 CNA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再度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因民進黨立委不得其門而入,上午9時2分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宣布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並在9時3分宣布散會。藍委提罷免同意票須超過當選票 中選會:若通過將創世界首例 | 政治 | 中央社 CNA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選罷法並無限制罷免投票率的門檻,不能夠因為投票率低就否定罷免投票效力,因此不能硬要把選舉的投票率、得票數拿來強壓罷免投票的同意票票數。當初選舉投票支持的人,可能也會轉向支持罷免,所以不能這樣比。
李進勇指出,即使修法通過等到下一屆立法院再實施,也不應該這樣做,因為立論有問題,用這樣子的票數進行比較,台灣會在全世界創下獨一無二的罷免制度。
立院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 禁止公布民調從投票前10日縮短為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再度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火速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同時也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將投票日前禁止公布選舉民調的時間,從前10日縮短為前3日的修正條文。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指出,現行法規定,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得向管轄法院聲請重新計票,但沒有任何科學依據,而是政治決定;為落實並擴大重新驗票機制所追求的真實與公平立法初衷,因此修正為千分之十以內時,得向管轄法院聲請重新計票。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6 days ago @Edit 6 days ago
@liuchienyi - 有夠扯... 千分之三都沒有翻盤過,還千分之十要自動驗票?啟動法院驗票?所以我們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大禮包除了要提供身分正反影本和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外,還有民調封關從原本的10天前被改成三天前,申請驗票標準從原本的千分之三被修正成千分之十,也就是說輸家輸1趴以內就有權利要求法院封箱驗票。
看到這噗的討論留言覺得怕:因為多了千分之7的誤差,可能作幾百票就達門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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