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考據】
難得附詳細資料出處搬回來紀錄,清代伶人走紅的年齡跟堂子的地位。
結論:伶人不一定是侑酒的相公,但相公本身就身兼伶人身分;堂子既是侑酒應酬的場所,也在當代有佔有培養伶人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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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的研究員麼書儀寫的《清代戲曲的變革》,清代對相公更偏好年齡小的,16歲以上男性性徵已經出現,往往不再受歡迎,道光至光緒年間的名伶年齡從10-19歲下降到11-17歲,光緒年間以12-13歲最多,的確是以16歲以下為主。
引用書中一段統計:
「光緒年間的十二個頂尖走紅名伶,最小的十一歲,最大的十七歲。十三歲雛伶、童伶走紅的最多,十六歲看來已經嫌老了。」
堂子的相公是不是全部都有進行性交易、幾歲開始我沒有查到切確說法,不過確定陪客侑酒是有的。
至於堂子跟科班不一樣,兩者都是當時主要的伶人養成途徑,只是堂子是私人教學,科班是開班傳授,堂子因為本來就是伶人住所兼應酬場所,裡頭的弟子兼有侑酒陪客的相公身份。
剛好翻到書裡有這段出自《枕流答問》的引用:
「道光初年,堂名始盛,梨園風氣,為之一變,以迄清末,八十餘年間,私房子弟,人才輩出,雖期間薰蕕同器,不免貽人以口實,但隱然佔梨園重要地位,則是事實,無可否認。」
書裡也有對道光至光緒年間的名伶出身做統計,215人裡有149人是堂子出身,所以堂子作為正規且影響甚大的伶人培養管道應該是無庸置疑,從道光以來至少到光緒年間當時梨園所稱的私寓制(私寓是堂子的另一個稱呼)是主要的伶人培養途徑之一。
而私寓在當時是有系統地與戲班分工合作,分別負責伶人培養與演出安排,詳細就不贅述,運作方式可以看《戲外之戲:清中晚期京城的戲園文化與梨園私寓制》,是香港大學教授吳存存寫的論文,書裡對私寓制的形成脈絡也有詳細說明。
回到《清代戲曲的變革》書中提到:
「『前、後三鼎甲』時期之後,觀眾對於伶人臺上表演藝術的要求不斷提高,因而連帶波及對於歌郎(作者對於相公使用的較中性稱呼)的要求——打茶圍的客人在『色藝雙好』這架天平的『藝』的一方,添增了砝碼。所以,這一時期的走紅歌郎,必須具有較高的藝術表演能力。」
道光年間開始追求伶人長相和交際能力,唱戲技藝次要,當然有只是用伶人身份實則以應酬為主的相公,但觀眾對唱戲實力的要求逐漸提高,老生「前三鼎甲」崛起後對名伶的標準轉變成以唱戲實力論,許多名伶包含梅蘭芳的祖父梅巧玲,既是私寓出身也是私寓主人,直到光緒三十年開辦的喜連成科班逐漸崛起,加上進入民國後禁止私寓營業,私寓的教學功能才完全被科班取代。
所以相公堂子裡的相公,是不是全部都只是賣色而不重藝,我覺得要看是什麼年代來討論,堂子的興衰和對相公本身的技藝要求從嘉慶一路到光緒年間都持續有變化。
再說平平都是華岡藝校畢業,有的實力很好大紅,有的沒什麼才藝只能跑談話節目或當小模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對照過去堂子出身的伶人,有專門以侑酒甚至枕營業為主的,有專精技藝的也很正常,從乾隆年間徽班進京,帶進伶人侑酒風氣,形成堂子文化,到發展成完整產業的脈絡來看,直接認定堂子的相公不重技藝,就是為取悅上層階級而培養我覺得不是很合理。
更往前看中國自古以來娼優不分,樂戶也被當成娼妓,賣藝不賣色是到了清朝晚期,伶人地位逐漸改變,開始追求名聲才有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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