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寸璧☀️無喜亦無憂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實務上的真正連帶和不真正連帶好可怕
latest #7
機器狼最害怕恐怖的東西了汪 ( ×ω× )
願聞其詳
願聞其詳
立即下載
願聞其詳
六寸璧☀️無喜亦無憂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liyin0401: cindy010705: coco893660:
案情摘要:一群少年和成年人拿刀、酒瓶、椅子揍人,當事人之前自己請的民事律師把未成年被告、法代和成年被告全部寫負連帶責任
應該要分開寫(未成年被告和法代連帶、未成年被告和成年被告間連帶、法代間不真正連帶)

其中有個少年不住我們這,移轉管轄到其他轄區,所以我們檢察官的起訴書沒他,但少年刑事案件不能附民……

變成之後會要變更訴之聲明,且我們的義務律師可能被法官電。訴訟標的金額不變,應該不會增加裁判費,但就怕法官不認移轉管轄那個少年,變成要補繳裁判費……
聽律師說他甚至遇過

提起訴/刑事告訴的時候只寫員工,未寫他任職於哪間公司,法官不認附民有帶到雇主,要求補繳裁判費
連帶責任真是博大精深
六寸璧☀️無喜亦無憂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本案還涉及未成年人於審判過程中成年的問題
卷宗資料整個開花
我是主責 都還要想一下在講哪個被告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