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熊🦝🦝攜手護台灣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我對生殖法案的立場很簡單粗暴。

不孕就是老天給我們的牌組,不要想著逆天換牌留下自己的DNA,不能生就去排隊收養,養育的感情遠比飄渺的血緣珍貴,而且講難聽點又不是多好的基因值得留在世間造福世人(喂)。

還有一種是丈夫/妻子跑去找代理孕母(公),這就是嫖,生出來也是非婚生子女,才不是什麼代理孕母這種話術可以掩蓋本質的。

我堅決反對人口買賣。
latest #11
掰噗~
3 weeks ago
排隊好麻煩(p-doh)
領養。但是台灣法規太嚴格
jerry771230: 中途嚴格是為了擋住不善待貓狗的人,政府條件嚴格收養人類小孩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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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性交易不能合法化的國家,代理孕母竟然可以合法?
giffenli: 丈夫如果必須找代理孕母,那乾脆走回頭路納二房算了
現況看來會用人造子宮+(生體)機械人繞過(?)這個倫理問題
6_k 嘖
3 weeks ago
giffenli: 台灣的性交易在指定區域早就除罪化了
6_k 嘖
3 weeks ago
只是台灣沒有地方政府敢劃出指定區域
噗U
3 weeks ago
只能支持男人一夫多妻制了,比起代理孕母。
giffenli: 為什麼老是要有性交易未合法就不能有代理孕母制度的想法?
是想男人透過身體親密接觸女體,讓女人自然受孕嗎?(那就不算代理孕母啦,頂多是私生子(?))
poiu014: 我會這麼認定,是因為懷孕的身體心理倫理風險遠高於性行為。性交易者可以做了幾次決定不做,懷孕到一半決定不做,就有很嚴重的倫理問題。
兩者一樣糟糕的地方在於把一個人去身分化物化商品化,販售者(不含掮客)很多完全不知道自身要承擔的身心風險是什麼?特別是代理孕母的健康與性命風險不低,六分之一的產婦憂鬱症,會拿到看似很高,其實是被嚴重剝削的交易價格。
性交易購買者還有一些性病等等風險,代理孕母購買者要負擔的風險,只有錢。很難有公平的交易。
噗U
3 weeks ago
只能支持男人負擔法律和金錢責任娶第二個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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